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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建立法定心理輔導專業註冊制度 保障公眾利益

聲明:建立法定心理輔導專業註冊制度 保障公眾利益

聲明:建立法定心理輔導專業註冊制度  保障公眾利益

近日有報導指出社會上發生輔導員懷疑專業失德的事件,亦有網絡紅人疑似自稱具備心理輔導專業資格並向市民提供輔導服務。亞洲專業輔導及心理協會(下稱本會)特此作出以下聲明,以免公眾對心理輔導服務產生誤解或遭受不當影響,並呼籲政府儘快設立法定心理輔導專業註冊制度,以保障市民的安全與利益。

市民的精神及心理健康問題近年日趨嚴重,本會欣見政府逐步關注市民的精神健康需求,並投入更多資源加強社區精神健康服務。然而,至今香港尚未設立法定心理輔導專業註冊制度,這導致心理輔導領域缺乏有效監管,未能全面保障公眾利益。由於缺乏法定註冊制度,某些人員即便欠缺專業資格,或因不當行為被業界除名,仍能在社會上繼續執業,令市民面臨潛在風險。

本會自成立以來,已多次與立法會議員及政府官員進行會議,並提供專業建議,致力推動設立心理輔導專業註冊制度,期望共同促進心理健康服務的發展。然而,政府在監管心理輔導專業的立法進程上仍顯滯後,這使我們深感憂慮。

心理輔導須有專業資歷 指導不代表輔導

心理輔導(Counselling)屬於一門專業學科,輔導員需要具備專業知識、實踐經驗和倫理操守,才能為市民提供安全有效的心理支援。 然而,心理輔導(Counselling)與指導(Guidance)經常在香港被混淆使用,並且兩者常被同時翻譯為「輔導」,這樣的混淆使得公眾無法清晰界定它們各自的性質及專業要求。事實上,心理輔導(Counselling)專業人士應該接受專業的培訓、完成臨床實習和專業督導,並且獲得認可的專業資格,才能合法執業。

以本會為例,註冊輔導員應具備:

* 本地學士或碩士學位(或等同海外資格),主修心理輔導(Counselling)或
相關學科;

* 完成臨床實習和專業督導,確保具備一定時數之實務經驗;

* 遵守專業道德守則,並持續進修以維持專業資格。

在缺乏法定註冊制度的情況下,不具備專業資格及監督的人士仍可自稱「輔導員」提供服務,這樣市民難以分辨其專業能力,存在極高的安全風險。

全球監管已成為常態,香港急需跟進

不少歐美地區如英國、美國、加拿大,以及亞太地區如澳洲、南韓、日本、菲律賓、馬來西亞等,都已經制定了相關法規來監管輔導員,確保其專業資格和服務質量。然而,香港在這方面卻依然滯後。政府經常要求公營機構自主決定聘用心理輔導員的資歷要求,但目前相關學歷和資歷標準五花八門,僱主往往無從得知輔導員是否具備足夠資格,這導致了嚴重的混淆,為市民的福祉帶來風險。因此,設立立法監管已是刻不容緩的必要措施。

具體建議事項

為保障市民免受非專業輔導服務的影響,本會建議政府考慮以下具體措施:

1. 設立法定心理輔導專業註冊制度: 建議儘快設立法例,要求心理輔導員必須具備專業資格並完成註冊程序方可執業。

2. 訂明公營機構聘用輔導員的學歷及資歷要求:建議政府在公營機構如學校、大學、社福機構等聘用輔導員時,訂明明確的學歷及資歷要求,確保所聘用的輔導員具備專業心理輔導組織及/或監管機構認可的註冊心理輔導員資格,從而提高服務質素和公眾信任。

3. 成立獨立監管機構:建議成立一個透明的監管機構,負責資格審核、執業監管、處理投訴和紀律處分。

4. 設立投訴與上訴機制:建議為市民提供清晰的投訴途徑與上訴機制,保障受助者的權益,同時維護輔導員的專業操守。

5. 推動公眾教育:建議增加市民對心理輔導專業的認識,幫助市民理解如何選擇合資格的輔導員,進而保障自身權益。

結語

心理健康服務的專業性和安全性直接關係到市民的身心健康。如果政府能積極推動心理輔導專業註冊制度,將有助於建立更透明和公正的監管體系,為市民提供更優質且可靠的心理支援服務。

本會將繼續全力支持政府在精神健康服務領域的發展,並願意提供專業意見與協助,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我們真誠地建議當局回應社會及業界的期望,加快立法規管進程,為市民的心理健康共同努力。

亞洲專業輔導及心理協會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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