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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議員提制裁法案 律師蕭思江入稟高院 稱妨礙司法公正及藐視法庭

美議員提制裁法案 律師蕭思江入稟高院 稱妨礙司法公正及藐視法庭

【獨媒報導】5名美國國會議員於11月初提出香港制裁法案,將49名香港法官、檢控官及政府官員列入制裁名單,包括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國安委秘書長區志光、警隊一哥蕭澤頤、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等人。2007年立法會港島補選中以「飯碗舞」拉票聞名的律師蕭思江,上周五(10日)以華孝有限公司名義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宣告提出制裁法案的舉動在香港干犯了妨礙司法公正和藐視法庭,以及任何人包括警察均可在香港拘捕該5名美國國會議員。

原告為以「港人民權民生黨」名義營運的華孝有限公司,律師蕭思江為公司董事。

被告人為提出制裁法案的美國眾議員共和黨金映玉(Kim Young)、柯蒂斯(John Curtis)、民主黨麥高文(Jim McGovern),以及參議員共和黨蘇利文(Dan Sullivan)和民主黨默克利(Jeff Merkley),送達地址為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

入稟狀指,原告一方一直以來均有涉足香港的政治及社會活動。於或約於今年11月1日,首3名被告人動議提出《香港制裁法案》(Hong Kong Sanctions Act),而第四及五被告人和議。

入稟狀指,該法案對香港的司法制度施加不合理的壓力,構成妨礙司法公正和藐視法庭。原告一方懇請法庭宣告,被告人提出該制裁法案在香港干犯了妨礙司法公正和藐視法庭,以及任何人在香港境內均可拘捕被告人,包括但不限於警察。

49名擬制裁人員包括: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區志光、警務處處長蕭澤頤;終院的張舉能、陳兆愷、霍兆剛、李義、司徒敬;國安法指定法官暨高院法官杜麗冰、胡雅文、陳仲衡、陳嘉信、陳慶偉、周家明、李素蘭、關淑馨、林文瀚、李運騰;國安法指定法官暨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國安法指定法官暨高院上訴庭彭寶琴、彭偉昌;國安法指定法官暨區院法官陳廣池、謝沈智慧、郭偉健、嚴舜儀;國安法指定法官暨總裁判官蘇惠德、裁判官鄭念慈、蘇文隆、香淑嫻、陳慧敏;已退休的羅德泉以及前國安法指定法官暨前上訴法庭副庭長楊振權。

至於律政司的名單,包括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副專員周天行、萬德豪;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陳淑文、黎劍華、伍淑娟、蕭啟業;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莊文欣、林宜養、劉允祥、李庭偉、吳加悅、徐倩姿,以及外聘檢控官、大律師吳美華。

政府發稿回應,對制裁舉措予以強烈譴責,又表示對「所謂『制裁』」嗤之以鼻,無懼任何威嚇,定當繼續堅定不移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並強烈敦促美國政客立即停止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案件編號:HCAL182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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