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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參議員涉入境時攜有手槍 警誡下稱不慎帶到港 准簽守行為處理

美國參議員涉入境時攜有手槍 警誡下稱不慎帶到港 准簽守行為處理

【獨媒報導】63歲華盛頓州參議員 Stephen Jeff Wilson 上周乘飛機到港旅遊時,涉袋內攜有一支左輪手槍,遭到拘捕。他被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罪,今(30號)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獲准在承認案情的前提下,准自簽2,000元,守行為24個月。案情透露,Wilson 抵港當日自行向海關申報事件,他警誡下表示不慎攜帶手槍到港,在美國機場順利通過安檢,不知涉案手槍一直在袋中。主任裁判官蘇文隆一度關注為何手槍能成功通過美國機場的安檢,形容屬一大「謎團」(mystery)。辯方則強調被告對此亦不清楚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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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hen J Wilson發聲明指樂見事件得解決 

Wilson 其後發聲明表示,樂見事件得到解決,期待與妻子能在東南亞繼續行程。Wilson表示,對自己匆忙執拾行李,沒有檢查好袋中的物品感到後悔,形容乘飛機時原本尋找香口膠,卻發現手槍的一刻,他的內心頓時沉了下去(my heart sank)。Wilson強調今次事件是他的過錯,為其引起的憂慮感到抱歉,亦稱讚本港當局處理事件時表現專業。

美國籍的Stephen J Wilson(63歲,報稱為華盛頓州參議員)被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罪,由退休裁判官、大律師杜浩成代表。

控辯雙方同意簽保守行為處理

控方代表、高級檢控官莊文欣今表示,考慮整體案情後,認為本案適合以簽保守行為處理,得知被告願簽港幣2,000元,守行為24個月。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關注控方准被告簽守行為的考量。控方引述案情指,被告抵港當日自行向海關申報事件,他其後在錄影會面中承認攜帶了一支左輪手槍。控方指被告的手槍在美國屬於合法,而他來港前順利通過了美國波特蘭機場的安檢,因此考慮整體情況後,認為簽守行為合適。

官指本案有「謎團」不解手槍能成功通過美國機場安檢

蘇官另關注為何手槍能成功通過美國機場的安檢。控方表示對此沒有相關資料。辯方大律師杜浩成則指,被告亦不清楚原因,他在三藩市轉機時沒有再接受安檢,強調被告只是一名乘客。

蘇官遂形容本案有兩大「謎團」(mystery),不解為何美國機場沒有發現涉案手槍,而被告在三藩市轉機時理應亦需進行多一次檢查。蘇官又指,被告在錄影會面中提及手槍作自衛之用,但在他身上找不到有其他子彈,質疑其說法是否屬實。

不過蘇官考慮被告經常旅遊,並非首次到香港,過往亦曾以貿易代表的身份來港等,認為他理應知悉本港對槍枝的管制嚴格。

在考慮整體因素後,蘇官信納被告屬無辜,批准本案以簽保守行為形式處理,下令控罪撤銷,涉案手槍則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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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大律師杜浩成(左二)、華盛頓州參議員 Stephen Jeff Wilson (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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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被告自行到海關申報 警誡下表示不慎帶槍到港

案情指,被告Stephen J Wilson與妻子於本月21日由美國波特蘭來港。他抵港後自行向海關申報袋中有一支手槍,海關之後檢獲一支沒上彈的槍枝。

Jeff Wilson 最後因無牌管有槍械而被捕,他在警誡下承認手槍由他擁有,在美國購買並持有華盛頓州批出的牌照。警方翌日與Jeff Wilson 進行錄影會面,他表示自己與妻子來港旅遊並促進貿易發展,打算逗留2到3天。他抵港時發現不慎攜帶了手槍到港,遂自行到海關申報櫃枱尋求協助。

Wilson表示事件為一宗可怕的意外(horrible accident),他對此感到不好受,強調不是有意攜帶手槍來港。他在美國波特蘭機場時順利通過了安檢,一直不知道手槍在袋中。

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10月21日,於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客運大樓海關大堂B S7號行李檢查櫃台,無牌管有槍械,即左輪手槍一支。

案件編號:WKCC453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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