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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51歲房屋事務主任 涉虛報公屋單位巡查紀錄

廉署起訴51歲房屋事務主任   涉虛報公屋單位巡查紀錄

【獨媒報導】一名51歲的房屋署房屋事務主任涉嫌使用載有虛假資料的紀錄,誤導房署其已巡查多個公屋單位,並核實住客入住情況。案情指被告虛報其曾巡查的一個公屋單位中,唯一一名住客早已離世。她昨日遭廉政公署起訴,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

李碧琪(51歲,房署房屋事務主任)涉嫌使用載有虛假資料的紀錄,誤導房署其曾巡查多個公屋單位,並核實住客入住情況。控罪指被告涉嫌在2020年11月至2021年12月期間,使用19份載有虛假資料的紀錄誤導房署,虛報她曾到滿東邨滿康樓19個單位進行家訪。

被告被控以19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被告獲准保釋,明日(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指出,被告在案發期間派駐東涌滿東邨,職責包括處理租務事宜,並進行兩年一度的家訪,即突擊巡查公屋單位,核實及記錄住客入住情況以打擊濫用公屋資源。

案情指,被告獨自負責滿東邨滿康樓的家訪,她向房署提交的紀錄顯示,她在2020年11月至2021年12月期間,曾到滿康樓逾380個單位進行家訪,但房署審視紀錄時發現,其中一個單位的唯一住客已離世。

廉署在接獲房署轉介的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提交的逾320份紀錄有問題,在徵詢律政司意見後落案起訴被告19項樣本控罪。

廉署提醒公務員必須時刻秉持高度誠信,盡忠職守,以確保公共資源運用得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