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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浩鳴展示台灣「刑事陳報狀」反擊潘曉穎母:絕對對得住良心

管浩鳴展示台灣「刑事陳報狀」反擊潘曉穎母:絕對對得住良心

【獨媒報導】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出獄將近兩年,受害者潘曉穎的母親今早見記者,批評陳的「代言人」、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不斷找藉口,令陳同佳至今未到台灣投案。管浩鳴回應傳媒時稱,自己在此事上「絕對對得住良心」,並展示台灣律師向當局發出的「刑事陳報狀」。陳報狀指陳同佳去年打算致電台方詢問投案事宜,但獲回覆指須先由台、港政府談好,「請當事人不用再打電話和刑事局窗口聯繫」。

潘母斥管浩鳴扮傻拒見面 管:如被誤會我也沒辦法

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出獄將近兩年,至今未到台灣自首,更被爆出已於今年6月搬離安全屋,不再獲警方保護。潘母日前公開邀請管浩鳴、陳同佳、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慧琼和周浩鼎等人今日見面,公開對質事件,惟全部人均拒絕出席。最早表示不會出席的管浩鳴稱,各方均清楚台灣暫時不同意簽發入境証予陳同佳。

潘母今早會見記者時,著管浩鳴不要再扮傻和找藉口,著他反省一下:「你有冇資格做一個帶領信徒嘅牧者?」管在記者會結束後,即回應傳媒稱自己在此事上「絕對對得住良心」,如被潘母誤會,「我也真的沒辦法」。管又稱,正與台灣律師聯絡,並展示律師向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發出的「刑事陳報狀」。

陳報狀指陳同佳欲致電台方投案遭拒 指須先由台、港政府談好

該刑事陳報狀提到,代表陳同佳的台灣律師凃榆政和賴文萍,去年10月曾與陸委會指定「單一窗口」、內政部刑事警察局鄭富禛股長會面,表明陳同佳希望盡速來台自首,並談及申辦簽證、乘坐班機等細節;之後律師電話聯絡鄭股長達七次之上,惟內政部對外否認陳同佳有接洽「單一窗口」,刑事局指律師一方「無委任狀」而無法接續討論。

陳報狀指,陳同佳原欲於10月21日直接致電「單一窗口」詢問投案事宜,惟鄭股長轉達「長官指示」,稱案件涉及港台兩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的行使,「必須先由台、港政府先談好,才有陳嫌來台入境問題」;又稱「請當事人不用再打電話和刑事局窗口聯繫」,「當事人等候協商結果即可」。

有記者追問管浩鳴,為何一年前不公開陳報狀,至現時才公開;管回應指,因為潘母至現時仍認為陳同佳沒聯絡過「單一窗口」,因此公開文件作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