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期將在明日結束,立法會上周五通過「開快車」成立小組委員會後,今午立即召開會議,會上15名委員全部表示贊成立法,會議完成後,就有待政府推出條例草案後,再由原班人馬審議。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會上稱,條例罪行不具追溯力。罰則方面,因應普通法只會訂明最高罰則,不會如大陸法般訂出最低刑期。選委界議員管浩鳴指,內地有「請飲茶」約談機制,讓國安警警告有機會踩界的無辜人士,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不同社會有不同做法,本港沒有特定的約談或飲茶的機制。
雖然諮詢期尚未完結,立法會已經成立23條立法事宜委員會,並召開首次會議,所有委員在會上均表示支持立法。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會上表示,有關23條罰則方面,內地大陸法系司法管轄區,一般會訂明刑罰的幅度,包括最低刑期,例如《香港國安法》,不過在考慮普通法後,政府決定只會訂明具有足夠阻嚇力度的最高罰則,而不會規定最低刑期。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補充,23條《條例草案》的架構將來將會包括「弁言」,列出包括其目的及背景等資料,條例草案日後涵蓋的9個部分將會涵蓋「導言」,以及各類罪行的條文,包括叛國、叛亂離叛、間諜活動、境外干預等控罪。《條例草案》亦會述及域外法律效力,以及執法權力及訴訟程序有關的條文。
管浩鳴稱或有無辜人踩界
首次召開的23條事務委員會會議討論23條立法方向,選委界議員管浩鳴問及,內地有「約談機制」,令有機會觸及危害國家安全法律的「無辜嘅人」可以有所警惕。
鄧炳強回應稱,香港沒有特別「約談」制度,「不同社會有不同法制、不同做法」,國安處人員會問及情況,「查完無可疑咪無事囉」,他強週香港並沒有「飲茶機制」。
林定國又強調,23條不會剝奪合法權利,只有在極少數情況下才會被拒見律師,包括相信會「增加國家安全風險」,或成功與外間溝通的情況,未會延遲被捕人找律師的時間。
周浩鼎稱有人8日申保釋「濫用」
民建聯周浩鼎指出,現時有被告人在被拒保釋後,仍在8日覆核期內重新提出申請,他稱這些人「可以玩到出神入化」,又指濫用司法程序,要求當局應對濫用「別有用心拖時間」的個案。鄧炳強稱會「積極審視」被告每8日提出保釋申請的權利,他指若在「新證據」下提出的申請「是否有效率」,當局會重新考慮。
林定國補充,任何案情管理都涉及由法官把關,為了確保不濫用程序,「法庭都有角色」。民建聯陳克勤稱任何勾結外國勢力行為都是「漢奸行為」,他建議有更重的量刑指引,林定國指會積極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