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一名43歲中國籍男子涉嫌因商業糾紛,將前商業夥伴個人資料「起底」並於社交媒體公開,未經當事人同意下披露他人資料,違反《私隱條例》第64(3A)條,被私隱專員公署拘捕。該名男子獲准保釋,公署將繼續調查。
拆夥後現股份糾紛 於社交媒體發布對方個人資料
私隱專員公署今日在新界區拘捕涉案男子,指其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他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公署指出,被捕人與事主原為商業合作夥伴,於2021年底退出合夥,但二人就股份買賣出現糾紛。
調查提到在2022年12月,有人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上發布兩條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訊息,並對事主作出負面的評論。其後於今年1月,再有人分別向事主的前鄰居郵遞一封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信件,以及向事主女兒就讀的學校郵遞四封包含事主與其妻女個人資料的信件,並對事主作出負面評論。
私隱專員公署表示,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事主的中文姓名、居住屋苑名稱、部分香港身份證號碼、事主與妻子的照片,以及事主女兒的中文姓名及就讀班級等。被捕人獲准保釋,公署稱將繼續調查案件。
署方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五年。公署強調《私隱條例》適用於網上世界,市民在網上或社交媒體平台發布或轉載「起底」訊息前,需要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