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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公署半年發689個起底移除令 批有平台猖獗將作更果斷行動

私隱公署半年發689個起底移除令 批有平台猖獗將作更果斷行動

【獨媒報導】《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立法自去年10月生效,「起底」列為刑事罪行。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今日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指,公署過去六個月至今共發出689個起底移除令,即停止披露通知,涉及逾3,500個起底訊息。鍾麗玲批評有部分平台猖獗,在移除後很快便有類似訊息出現:「我哋就要周而復始,一路一路不停咁樣追住去發出要求停止披露要求。」公署表明,正考慮對較猖獗的平台作更進一步及果斷行動。

在修訂條例生效後,公署亦可作刑事調查和檢控。截至去年12月31日,私隱公署共接獲161宗相關投訴,並就25宗刑事個案作調查,分別在去年12月及今年4月,就兩宗涉及起底的個案作出拘捕,及在上週和警方就一宗案件作聯合拘捕行動。私隱公署在2021年曾向12個網上平台發出227份停止披露通知,要求移除1,111項「起底」訊息,當中八成已移除,一般要求對方在兩個工作天內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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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下)個人資料私隱專員 鍾麗玲

林新強:傳媒愛收起底資料 從中加入虛假消息

法律界林新強稱,私隱公署一直為無牙老虎,自立法後則擁有執行及起訴權,權威性大幅增加。他表示,包括自己在內的立法會議員大多為「起底」受害人,借題發揮稱傳媒十分喜歡收到該些資料,並同時加入虛假消息、無中生有、加鹽加醋和企圖抹黑,問公署現時在執法上遇到什麼困難。

鍾麗玲稱修例後的運作暢順,已馬不停蹄運用權力,並透露較嚴重和涉及其他嚴重罪行的個案會轉交警方處理。

陳勇倡參考歐盟被遺忘權立法 公署:正審視

民建聯陳勇亦稱同為受害者,問到未能移除的兩成資料的原因,質疑「係咪因為美國唔聽你講」,認為可參考歐盟被遺忘權及不再顯示資料權立法。

鍾麗玲回應稱,如相關平台在收到通知後未有移除資料,會即時發警告信,部分個案則須聯絡海外對口單位:「好多訊息移除咗又再出現,又再出現,(需要)周而復始咁重複做呢個動作。」對於被遺忘權,公署則稱會在修訂私隱條例期間作審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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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浩鼎倡設黑名單 公署指本地平台百分百合作

委員會主席、民建聯周浩鼎建議,當局應將拒絕移除資料的本地平台列入黑名單。公署表明會積極考慮,但透露本地平台近乎百分百合作,指拒絕合作的大多為海外平台。

新民黨葉劉淑儀則重提2019年「黑暴」,指不少警察及其家人遭起底,關注現時「起底」受害人的趨勢。鍾麗玲承認仍有類似情況,有平台續針對知名人士、官員、立法會議員、警務人員作「起底」。

選舉事務處洩漏個人資料 私隱公署已展開調查

此外,公署去年接獲3,151宗投訴,較2020年的4,862宗下跌,當中四成涉及私營機構,五成三涉及個別人士,7%涉及公共機構或政府部門。

新民黨黎棟國便不滿,選舉事務處近日多次洩漏個人資料,問私隱公署會否跟進調查。鍾麗玲稱已留意到相關事件,形容非常不理想,稱早前已親自致電部門查詢,並展開調查。

選委界鄧飛則問,校園欺凌包括「網絡起底」、拍片,是否同涵蓋在新修例的的範圍內。公署表示,只要未獲當事人同意而披露對方個人資料,同屬犯法,不會因校園而豁免。

葉劉關注新聞處處長職位懸空

此外,在會議開始前,葉劉淑儀同關注,政府新聞處處長一職懸空5個多月,指政府如重視對外傳播及反駁外國批評的話,「呢啲係咩態度呢?」她質疑現屆政府已沒有新聞統籌專員,往往只能由政策局發稿解釋和反駁外國傳媒,要求當局在下次會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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