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社會福利署在本年7月10日「優化整筆撥款津助制度檢討專責小組」報告,維持備受批評、在2001年起推行的一筆過撥款制度,提出三十項建議。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昨日舉行記者會,批評「四年檢討 原地踏步」,提出的監管機構建議只屬「炒冷飯」,現時已列於《最佳執行指引》中。報告亦未有就薪酬架構作明確規定,工會形容為永續肥上瘦下。
彈性薪酬制 機構無王管
現時在一筆過撥款下,社福機橋可以採用彈性薪酬,容許社福機構自訂薪酬表及職級,不須跟從政府公務員薪酬編制,檢討報告建議維持不變。社區及院舍照顧員總工會秘書鄭清發批評,社福機構常有大額盈額,但前線員工薪酬跟不上政府標準。鄭清發又指,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早於2018年承認院舍人手短缺,提出將護理員起薪點提升2點至第5點開始,然而政府截至目前尚未修訂標準薪酬,晉升路徑亦不透明。
加「辛」不加薪 員工流失快
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總幹事曾紀南批評,檢討報告亦未有考慮前線員工工作量。他指報告中的建議第15點,指若社福機構符合社署訂立的相關原則,則最多能夠運用整筆撥款的20%舉行《津貼及服務協議》相關活動。他指這些額外活動常規化後,將加重前線員工工作量,變相持續壓榨前線員工。
檢討書搬字過紙 建議欠力度
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譚穎潼指,檢討報告提出的三十點建議中,起碼有5五點是現行規定已有明確列出,質疑檢討書搬字過紙,顯示現時政府只說不做、監管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