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社會上揭發不少令人震驚的虐兒事件,引發大量討論。其中,兒童之家男牧師案件近日判刑,案件揭示了兒童保護體系的漏洞和社會對兒童安全的忽視,情況令人憂心。
據報道,一名男牧師於2020年至2021年期間以安眠藥迷暈並性侵6名18至24歲青年,他承認共23項控罪,於本月18日被判囚六年半。犯案者透過「兒童之家」、教會及補習結識男受害人,案發時與受害人認識5至8年不等。
兒童之家(Small Group Homes)為因家庭問題而缺乏照顧的18歲以下兒童提供住宿服務。兒童來自破碎家庭,理應在照顧者的關懷下得到支持,以至能健康成長。犯案者卻以牧師身份在兒童心中建立缺失的「父親」的美好形象,利用信任使相處界線模糊,甚至處心積慮捕獵目標,等到受害者成年後邀約施加性侵,當中涉及青少年性誘識行為(Child Grooming),手法之惡劣令人髮指。犯案者與兒童之間存在權力差異(Power Imbalance),上位者對下位者的掌控力一般不會隨着身份的轉變或年齡的增長而消失。正如案中受害者成年後,仍視犯案者為父親般信賴,從未對其動機起疑。
坊間常有謬誤「男仔唔使驚蝕底」,認為男性就不會遭受性相關罪行傷害的想法,反令受害人感到疑惑,認為自己「諗多咗」、擔心公開事件會把關係破壞或怕被取笑不夠男子氣概等。但其實性虐待無分性別和年齡,男性亦有可能成為受害者。事件中受害人報警求助,揭露連串罪行,將罪犯繩之於法,勇氣可嘉,此舉亦避免更多人受害。世上沒有「完美受害者」,一旦遇上不幸事件,受害者尋求專業協助並不表示軟弱,絕非羞恥行爲。政府應加強推行全面性教育,除生理知識外,亦需協助適齡兒童認識性小眾,以及了解性罪行的相關知識,從而提高兒童防範性侵犯、性騷擾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亦需打破大眾對性的迷思與羞辱,建立正面的社會氛圍,令受害者安心按自己的需要尋求協助。
研究顯示,住宿照顧服務下的兒童接近百分百曾受到不恰切對待。在經歷虐待後,若兒童未曾接受足夠的照料,往往更想從其他成年人處尋求慰藉;因此他們判斷及脫離危險關係的能力會比平常人為低 。 另有研究指出,加害者更能識別脆弱兒童作侵犯行為,令受虐兒童有更高機率再次成為「有心人」的下手對象。單把受虐兒童分流到保護兒童系統內,而未有系統性的照料和支援幫助他們建立正確價值觀,只會令悲劇重演的可能性大大提高。
為兒童提供住宿服務的機構應當更謹小慎微,採取有效預防措施,盡量減少兒童因機構職工行為失當而受到二次傷害或虐待的風險。所有涉及接觸兒童的職員都應簽署行為守則,謹慎處理單獨或在機構外與兒童的接觸,訂立清晰的相處界線;提供明確的工作指引及定期培訓,讓員工充分認識兒童受傷害的風險。
僅在這月,本港已有數宗機構內性虐待相關案件發生或正在審訊中,情況令人關注。兒童工作者需從悲劇中吸取教訓,提高對類似事件的警覺性,舉報懷疑虐待兒童個案。機構亦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確保兒童不會在機構內受到侵害,建立「守護兒童」的風氣。本會再次懇切建議政府於社會福利署轄下所有兒童相關機構設立「守護兒童政策」,切實執行及嚴控監管,雙管齊下亡羊補牢,減少兒童受虐的個案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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