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打工仔今早起身,最大混亂是到底要不要上班。政府在早上5時34分曾「呼籲」僱主參考8號風球工作安排,勞工處7時10分再發「『極端情況』下的工作安排」一稿,提及僱員不應啓程上班。兩份云云數百字的新聞稿,找不到「停工」兩字,記者會上當局被問為何不直接宣布停工,勞福局長孫玉菡指,「極端情況」等同「8號風球」,不是一刀切,部分必要工種都要上班,他指指引執行「幾十年喇」一直「行之有效」。再問日後遇到同樣情況會否宣布停工,孫玉菡僅重覆說法。
傍晚取消暴雨警報 提醒「極端情況」仍生效
政府最初在凌晨2時30分發稿,稱:「政府將密切評估最新天氣、道路及公共交通服務的情況,並在早上6時前公布今日是否須停工停課。」然後在5時34分,政府只明確交代停課,而對打工仔而言,有用的段落是「政府呼籲僱主應參考八號風球下的工作安排,優先考慮僱員的安全和從居住地點往返工作地點的可行性等,採納情理兼備及具彈性的工作安排」,此時有不少人已經以為如常工作出門。
在早上7時10分,勞工處就發出「『極端情況』下的工作安排」一稿,較清晰提及:「除與僱主就『極端情況』存在期間有訂立返回工作地點上班協定的必要人員外,僱員應留在原來的地點或安全地點,不要啓程上班。政府會審視情況,其間僱主與僱員均須留意政府進一步的公布。」
天文台最新取消所有暴雨警告後,勞工處再發稿強調,再次提醒僱主,雖然黑色暴雨警告現已取消,惟「極端情況」仍然持續,除必要人員外,不應要求僱員返回工作地點上班。
稱早已宣告極端情況 7點稿僅「詳述下」注意事
勞福局局長孫玉菡在記者會發言時解釋現時勞工處發出的指引,交代了「極端情況」的工作安排,除了必要人員,僱主不應要求僱員前往工作地點,上班安排都「等同」8號風球,僱主不能對未能在「極端情況」上班的員工作出處分剋扣工資、勤工奬、或解僱,亦不得扣減法定有薪假期及休息日。而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規定,僱員有責任為僱員提供安全工作環境。
有記者問,為何當局不直接宣布停工,孫玉菡指勞工處在7時10分的新聞稿是「詳述一下」極端情況的注意事項。他指多年來的颱風暴雨,僱主僱員都依循勞工處指引,他稱「行之有效」,「有啲必要人員要返工,例如醫院、安老院」,一向做法都不是一刀切,而是跟指引。及後再有記者問,香港再有同類百年一遇暴雨,政府會否宣布停工,孫玉菡再重申不同工種不一樣,不能一刀切,他強調「絕大部份人都唔使上班」,只有部分必要員工才要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