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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安心出行進入境大樓 測試工程師罪成 須還柙候判

用假安心出行進入境大樓 測試工程師罪成 須還柙候判

(獨媒報導)3名公務員及2名外判職員涉前年11月使用虛假「安心出行」程式進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遭控「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政府外判測試工程師不認罪,經審訊後,今(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還柙至4月20日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裁判官王證瑜指,案發時疫情仍然存在,當時政府及社會均謹慎處理疫情,惟被告犯案違背了相關政策目的,阻礙抗疫。

被告文劍偉(29歲,測試工程師),否認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

官:被告明知而沒下載官方「安心出行」

裁判官王證瑜裁決時接納所有控方證人證供,認為他們作供直接、態度誠懇、合理,裁定為誠實可靠的證人。

王官續考慮所有證據後,認為被告必定侵入了公共機關,指案發時除獲豁免人士外,所有人進入政府大樓和辦公處所前均須使用「安心出行」。王官指,被告事前須安裝官方應用程式,但他沒有這樣做,亦「都知自己冇咁做」,且沒有任何合理辯解,終裁定罪成。

辯方求情時強調被告初犯,他同意大部分案情,節省法庭時間,本案爭議主要為是否能構成「侵入」。辯方表示,被告從「連登」取得有關假「安心出行」的連結,事後已感到十分不智。

王官聽畢求情後決定先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另考慮下令被告還柙。辯方則強調現時疫情淡化,「安心出行」已取消,被告重犯機會極微,盼法庭能讓他保釋候判,並另外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官批被告犯案違背政策目的 對抗疫造成阻礙

王官反駁案發時疫情仍然存在,當時政府及社會謹慎處理疫情,包括提出強制使用「安心出行」。他批評被告違背了政策目的,對抗疫造成阻礙,加上被告經審訊後裁定罪成,顯示沒有悔意,表明法庭能考慮監禁式刑罰。王官最後將案件押後至4月20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柙。

控罪指被告於2021年11月1日,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侵入歸屬於公共機關,或由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

另有4人被控同一罪,各自分拆成獨立案件。23歲文員伍敏怡早前認罪,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莫冠恒(45歲,審計主任)、陳國飛(34歲,入境事務主任)及黃梓軒(29歲,入境事務助理員)則否認控罪,其中陳國飛罪脫;黃梓軒罪成,將在4月12日求情及判刑;莫冠恒的案件則將在5月24開審。

案件編號:ESCC209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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