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本地球壇名宿、港超聯球隊標準流浪教練招重文,去年5月被指在新蒲崗違泊,遭警員發出「牛肉乾」票控,招涉嫌關上車門時撞到警員。他否認一項襲警罪,案件今(15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報稱受襲的警員供稱,招得悉被票控後講粗口及索取警員編號,警員站在司機座位與車門之間時,被告將車門向內拉,因而撞到他的後腰。惟辯方指雙方確有言語上的糾紛,但沒有發生撞車門的情節。辯方亦質疑警員「中年發福」,其肚腩阻礙招伸手接觸車門手把。暫委裁判官周羨頤押後案件至1月29日作結案陳詞。
被告招重文(54歲,足球教練)否認一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控罪指他於2023年5月3日,在新蒲崗仁愛街遊樂場外近燈柱AA6317,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楊鎮陞。
警員:被告遭發告票後講粗口 關車門時撞到後腰
警員47181楊鎮陞供稱,當日下午目睹被告的車輛停泊在新蒲崗崇齡街,無人看管並影響其他車輛行駛,於是發出告票。此時被告從對面行人路跨過欄杆趕至,惟警員告訴他已完成票控,被告聽罷不滿道:「我叫住你都仲告,你夾硬嚟嘅!」然後講粗口。
警員續稱,被告要求他提供警員編號,警員則勸喻他「上返車先」,因道路仍有車輛行駛。當被告上車後,警員站在司機座位與車門之間、面向司機座位,告知他的警員編號。警員稱,此時被告呼喝:「你行開啦!」,並抓住車門及向內拉,使車門撞到警員的後腰,及使他向前傾。
警員遂以襲警罪名拘捕被告。他稱返回黃大仙警署後,感到腰部愈來愈痛,遂按上級指示求醫,獲發一天痛假及處方止痛藥。
警員47181 楊鎮陞
辯方質疑警員「中年發福」 阻礙被告拉動車門
辯方大律師則堅稱,車門撞到警員的情節沒有發生過。他質疑楊警員「中年發福」,當他站在司機座位與車門之間時,其肚腩阻礙被告伸手拉車門。
警員承認有少許「中年發福」、皮帶有34吋,但他堅稱司機座位與車門之間仍有少許空間,被告仍可伸手避過他的肚腩接觸車門手把。
辯方指被告自言自語「呻」 卻遭警員連番質問並指控襲警
辯方大律師則指出,被告收到告票之後,上車駛離現場之前,曾說:「X你老母,咁都抄」,警員聽罷感到「好嬲」,於是上前不斷追問:「咩你老母呀?」而被告回應說:「我自己呻啫。」因此二人發生言語上的糾紛。惟警員否認,堅稱當時聽不到被告自言自語。
辯方大律師續指,當被告坐上司機座位及關上車門後,警員仍繼續質問「咩你老母?」,而被告重申:「我唔係講你,我喺度呻啫,咁都唔得咩?」可是警員認為被告「唔係自己呻」,而是「喺度鬧緊我」。惟警員不同意。
對於警員供稱被告曾要求他提供警員編號,辯方大律師反駁指警員編號已顯示在其膊頭上,被告根本沒有需要問他索取警員編號,而被告事實上也從未問及警員編號。警員不同意。
辯方質疑警員被襲後態度從容 在同袍建議下才決定看醫生
辯方指,警員於下午1時20分以襲警罪名拘捕被告,其後兩名交通督導員及一名休班警長20542到場協助拘捕,並一同押解被告登上警車,惟楊警員卻未有在記事冊和書面供詞提及上述3名同袍,是刻意隱瞞。楊警員否認。
辯方又從行車紀錄儀片段中指,楊警員在現場告訴休班警長他被襲時,態度從容,不見有痛苦的表現。楊警員同意,但強調當時有感到「好輕微的痛楚」。
辯方質疑,楊警員即場向休班警長表示不需要看醫生,但他回到黃大仙警署後,同袍稱控告襲警需要有醫療報告,所以警員才聽從建議決定去看醫生。楊否認。
楊鎮陞作供完畢,控方外聘大律師容海恩指沒有其他證人需要傳召,控方完成舉證。其後暫委裁判官周羨頤裁定控罪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不作供亦不傳召辯方證人。案件押後至1月29日作結案陳詞,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 招重文
案件編號:KCCC286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