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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樽徵費去年5月實施 截至年底收入5,400萬

玻璃樽徵費去年5月實施 截至年底收入5,400萬

【獨媒報導】玻璃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於去年5月1日全面實施,供應商須向環保署登記,並繳付容器循環再造徵費,每公升為0.98元,相關措施減廢成效如何?環境及生態局回覆立法會議員時未能提供相關數字,指2023年的回收率仍在統計中,而2022年的回收率則為23.4%。至於「收入」,環境及生態局在2023年5至12月收到5,400萬徵費,計劃的運作開支在2023/24年度則為5,680萬,換言之很大機會「獲利」。當局立法時曾稱,每公升約1元的徵費水平,能足以收回包括回收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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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慧敏(資料圖片)

提問的是立法會議員簡慧敏,她問及玻璃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成效。環境及生態局回覆指,截至2024年5月合共收到1,254個登記為供應商申請,當中1,251個獲批。由於及後有38個登記商要求取消,故截至5月登記供應商為1,213個。截至今年5月底,環保署發現懷疑的未登記供應個案為120宗,全部已按法例要求向環保署登記並繳付徵費。未繳付容器或周年審計報告的個案則有12宗,環保署稱視乎調查結果,考慮採取進一步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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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自2018年起,為香港、九龍及新界的收集及處理玻璃樽服務招標,目前全港共設有4,710個回收點,收集量在2023年為22,670公噸,較2022年的19,530公噸增加16%。2022年回收率則為23.4%,2023年的回收率仍在統計中。翻查資料,訂立法例時環保署稱目標為逐步將回收率增至五成。《香港固體廢物監察報告2022》顯示,港人每日棄置175公噸玻璃樽於堆填區,一年近6.4萬公噸。

至於回收玻璃轉化量方面,2023年有20,280公噸。截至今年3月已交付的103,200公噸中,44%製作環保地磚、38%用作填料在不同工務工程中使用、10%製作水及8%出口到外地循環再造。

目前有兩間供應商自行設有回收重用安排並申請豁免徵費,環境及生態局指2023年度減廢率分別為80%及95%,符合80%的目標。

就其他物料的生產者責任制,當局正籌備「市場主導」模式,為不同產品訂立生產者責任計劃,在立法後逐步為塑膠飲料容器、紙包飲品盒、電動車電池、汽車輪胎和鉛酸電池等訂立附例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