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紅磡站的施工醜聞,昨日法院就承建商禮頓其中一項違例事項判罰四萬,引起公眾嘩然。當年的「吹哨者」,現為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今早在商台節目表示,政府不希望檢控令作為其大股東的港鐵捲入漩渦。政府在下午發新聞稿駁斥,形容為毫無根據的誣衊,言論無中生有和不負責任。
潘焯鴻今早在電台節目表示,部門的調查「太輕手」,稱聽聞因為政府佔港鐵七成股份,視其為一部分,不希望任何檢控令港鐵陷入漩渦,令政府尷尬。
政府下午發新聞稿,不點名駁斥。政府發言人指,所有檢控決定須基於所有可接納的證據和適用法律進行客觀分析,目前警方正繼續就沙中線工程質量事件進行刑事調查。發言人重申任何人均不應憑空妄斷,作出失實、不公和不負責任的言論。
發言人又回應「政府可能不再跟進沙中線工程質量事件」的說法,稱「全無事實根據,居心叵測,政府一定直斥其非,以正視聽。任何試圖捏造事實抹黑政府的行為,不會得逞。」
新聞稿稱,政府高度重視質量事件,包括成立沙田至中環線項目紅磡站擴建部分及其鄰近的建造工程調查委員會(調查委員會)以及專家顧問團。有關工作已完成並發表最終報告,政府同意建議並要求港鐵跟進及落實。
今早亦在電台稱聽聞政府「冇嘢再告」的實政圓桌田北辰指,「我就唔知政府講緊邊個啦」,指「冇嘢再告」是有傳媒向他查詢。他認為若屬實就「唔收貨」,稱如政府新聞稿是指控他,則表示不再調查並非事實,「我聽到梗係好開心啦」。田北辰表示已則去信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要求跟進沙中線工程質量事件。
屋宇署:正考慮應否上訴
屋宇署亦發新聞稿,不點名回應潘焯鴻。署方指2020年5月按《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第40(2A)(aii)條向禮頓提控,及後律政司考慮案情及證據後,為爭取最大入罪機會,故於2023年6月改控《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第40(2A)(b)條。屋宇署指兩項罪行嚴重性相若,最高刑罰亦相同,署方正與律政司研究判刑,考慮應否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