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4歲唐英傑昨日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成,為《港區國安法》的首名定罪者。案件不設陪審團,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作審訊。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老實講,比陪審團更加安全、公正」,稱自己信賴「法官多過陪審團」,認為後者較易受情緒、新聞和身邊的人唆擺,導致情緒化地處理事實和法律問題,「法官受過專業訓練,係唔會嘅。」
對於「光時」口號是否涉及港獨,湯家驊表示,法庭已裁定該口號有機會構成有分裂國家的意思,如果仍有人堅持使用該口號,便令人有合理懷疑有分裂國家的意圖,「咁就真係唔好意思,社會唔會同情。」
湯家驊強調「(由)三個法官(審訊)係相當安全」,斥法庭在裁決後已即時遭到恐嚇,「你諗吓如果有陪審團會點?佢哋驚到夜晚瞓唔到覺。」
稱《港區國安法》較英美國安法更清晰
唐英傑繼續還柙至星期四處理求情,湯家驊在接受香港電台節目《千禧年代》訪問時,稱從法律角度來看,《港區國安法》較英國和美國的國安法更清晰,如分裂國家便涉及組織、實施、策劃和參與,「無呢啲行為呢,空叫口號係唔會干犯嘅」,和透過武力、非法脅迫政府達到某些政治目的。
湯家驊又呼籲傳媒不要鑽牛角尖,「唔係點樣講一個口號就唔犯法,而係講點解要去犯法。」他認為,今次的裁決有指導性和約束性,即結合了被告的意圖和環境證供,才達到干犯《國安法》的「高門檻」,又重申市民不會不知覺便干犯了《國安法》。
質疑傳召專家證人奇怪:同現實完全脫節
法庭曾傳召三名專家證人,湯家驊對此感到詫異,質疑法官使用了一星期聆聽三人,從歷史、學術和文學角度對「光時」口號的解讀。湯家驊認為,這不是定罪的主要元素,質疑說法相當奇怪,指似乎假定了唐英傑是熟讀史書、引經據典的人,而其受眾亦是同一類型的人,「係同現實完全脫節。」
湯家驊分析稱,從刑事案件角度來看,最重要是被告如何理解該口號,和欲傳遞甚麼訊息予其他人,「其實大部分人都係普通人,所以要考慮:好簡單,普通常識 —— 大眾喺19年後、七一點理解呢個口號。」
他重申,今次不是「嗌口號的罪」,而是煽動別人分裂國家,所以焦點不應是該口號。湯家驊表示,判詞已說明唐英傑不是即興,而是策劃,兼有朋友告訴哪裡有關卡、警員舉紫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