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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修規加入「損害大學聲譽」可紀律聆訊 謝偉俊指孫中山都中招

港大修規加入「損害大學聲譽」可紀律聆訊 謝偉俊指孫中山都中招

【獨媒報導】香港大學擬修訂大學規程,校長可將涉「損害大學聲譽的行為」交予紀律委員會處理。立法會今日(7月26日)《2023年香港大學規程(修訂))規程》小組委員會會議上,謝偉俊提到明白修改的必要,但認為需小心運用權力,指「損害大學聲譽的行為」往往隨時間及當權者的角度「隨時唔同」,「你話如果係當年嘅孫中山呢,佢絕對係損害當年大學嘅聲譽」。

今早會議上,有議員關注「損害大學聲譽的行為」字眼,民建聯陳學鋒問到如批評學校的教學方式或某個教師,會否導致被紀律聆訊,認為或出於善意。工聯會梁子穎問及「何謂損害」,令人感覺如「莫須有咁嘅罪名去處理」,望校方列出「負面清單」讓教職員及學生跟隨。

香港大學首席副校長王于漸表示,校方已有「學術守則」列明學生應有的恰當行為及態度,只要尊重他人及不是採取冒犯或侵害式的態度,批評校政不會必然構成「損害大學聲譽」。他又稱大學尊重言論及學術自由,校長獲投訴後案件仍需經多項審議,認為「程序上有相當保障」。他指損害聲譽行為會隨社會環境及時代改變,難列出明確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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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首席副校長王于漸

謝偉俊:當年孫中山絕對係損害大學聲譽

謝偉俊問及為何港大成立百多年來,皆無需要加入涉「損害大學聲譽的行為」的條文,王于漸表示今日是數碼年代,各種社交媒體可以在短時間內對學校造成損害,以及須保障師生發表不同言論。謝偉俊表示理解更改的需要,但認為條文過份「普遍性」,又指自己亦曾因賣廣告而被判損害法律界聲譽。他續指「行先自然好容易會死先」,而「損害大學聲譽」會隨時間、當權者及掌權者的角度「隨時唔同」,「你話如果係當年嘅孫中山呢,佢絕對係損害當年大學嘅聲譽」,認為需小心處理。他指如當權者選擇迫害比較少及前衛的思想和做法,容易引起社會反彈,亦不符香港自由開放社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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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偉俊

「國父」孫中山是於1887 年,入讀香港大學前身的香港西醫書院,1892年畢業,成為第一屆畢業生。1923年,孫中山曾應港大學生會之邀,返回港大演說。

繼中大修例後 舉行公聽會再被否決

委員會進入逐條審議前,需決定是否舉行公聽會。謝偉俊指應秉承立法會優良傳統舉行,新民黨黎棟國反對,稱修例不複雜,認為只採納書面意見亦足夠。謝偉俊則回應指,「立法會嘅操作如果樣樣嘢都書面,我哋根本唔駛嚟開會」,開會是因為程序上可提供機會予公眾參與,重申除非有特別原因才可偏離傳統及一貫做法。

在席的議員僅得謝偉俊及江玉歡支持舉行公聽會,黎棟國、陳學鋒及梁子穎則反對,尚海龍棄權,委員會只接納書面意見。上周的中大修例法案委員會,同樣決定不舉行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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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同移除學生會評議會任命權

港大擬修訂大學規程,加入「損害大學聲譽的行為」作為其中一個可由校長交予紀律委員會處理的投訴。港大亦計劃大幅修改港大紀律委員會組成,由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委任的20人「學生小組」改由教務委員會委任,人數增至30人,教務長委任其中2人。「學生小組」由每個學院選舉各選出3人,須至少包括1名本科生和1名研究生。原有20人組成的「教務委員會小組」亦改為30人的「教師小組」,所有教授級人員均符合參與資格,小組包括各學院院務委員會主席、共佔10人,以及每個學院提名2名教師。

港大校委會本科生代表戚由康曾向傳媒表明反對修例,指加入「損害大學聲譽的行為」是多此一舉,條文字眼模糊,而移除學生會評議會的任命權則是各大學「去學生會化」的冰山一角。

王于漸今日則在立法會上稱,新提名方式不但提高委任紀律委員會成員的靈活性,令更多學生可參與「學生小組」,成員「更具學生代表性」,且過往由評議會委任「學生小組」已「做唔到」。

規程屬「先訂立後審議」,將於本年10月20日起實施,有關學系、學院、教務委員會、校務委員會及校董會通過,在上月亦已獲校監及特首李家超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