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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泰國旅行遭賣到緬甸 團體促立法打擊人口販運

港人泰國旅行遭賣到緬甸 團體促立法打擊人口販運

(獨媒報導)保安局再接獲1宗港人被詐騙到東南亞國家的求助,累計收到39宗。反人口販運組織「希望枝子」亦收到2名被詐騙到泰國的港人求助,其中一人在泰國旅行時被賣至緬甸從事詐騙、賭場等工作,曾目擊逃走者中槍,至今已受困在當地三個月。「希望枝子」指出東南亞詐騙屬人口販運,促港府針對人口販運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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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泰國旅行遭賣到緬甸 目擊逃走者中槍

近月接連揭發港人被販賣至柬埔寨、緬甸、泰國等東南亞地區,遭受禁錮從事非法工作,反人口販運組織「希望枝子」收到2名被詐騙到泰國的港人求助,今日舉行記者會並播放求助錄音,兩人均不願出鏡。

根據錄音,30歲的男受害人John(化名)表示已受困在緬甸三個月,他獲前同事邀請到泰國旅行,在當地乘坐包車時突被持槍的人截停,被賣到位於緬甸的園區從事網上詐騙及賭場等非法工作,身份證和護照都被收。他續指,騙徒要求他交贖金才可離開,若不繳交則會被賣至其他園區,贖金亦會因需收取「手續費」而增加。若拒絕工作,亦會再被賣至其他園區,最終贖金會越來越高。

John嘆這裏的「工作」壓力大:「依邊講明係錢行先嘅,咁所以你開唔到數或者 meet 唔到 quota 嘅話,佢有機會將你賣去其他地方,其他地方可能比呢度嘅條件可能差十倍。」

他又形容被困的地方與方艙醫院相似,有持槍的保安把守,他未曾嘗試逃走,但曾目睹逃走的人中槍:「有見人逃走過, 但係就唔成功,所以就中咗槍,見到畀人抬返入嚟嘅情景。」

大使館提議受困港人自行逃跑

Jonn曾向中國駐泰國大使館及中國駐緬甸大使館求助,前者稱他不在泰國境內,後者則提議他自行逃走:「跑出去可能會中槍,佢呢個建議就有同冇係冇分別嘅,但係好過冇咁解㗎啫。」

他亦曾向香港入境處求助,現時仍在等待救援,對於港府的營救港人方法,Jonh形容WhatsApp求助專線「okay」,但認為填寫網上表格並不合理:「軍令入面話唔影得相,如果我影到相又拍埋片畀你、填埋份 Form,咁我應該都唔洗你救啦!」

港人家屬向警方求助不受理 交贖金獲釋放

另一名30歲男受害人阿Dee (化名)則在社交網站看到在底薪為5萬元、於泰國從事廣告行業的招聘廣告,騙徒為其安排簽證及機票,當他一抵埗即被電槍及刀等武力挾持,並偷渡到緬甸園區從事電話詐騙工作,每日只能吃一餐。阿Dee及後向家人求助,在受困第三日繳交一萬元美金後成功回港。他透露當騙徒得知他將繳交贖金後,待遇大為改善:「當聽到你有錢贖返自己時,就任你叫嘢食,最少三餐咁。」

阿Dee透露,曾傳電郵至政府部門,及尋求香港國安處求助:「我搵埋國安處個微信,我都加咗,我返到嚟香港,佢都未確定到。」其家人曾到香港的警署報案,惟對方不受理,他諷警方直至事件被揭發才跟進事件。

東南亞詐騙屬人口販運

關注團體「希望枝子」的「停止人口販運」項目經理黃筱媛指出,是次事件屬人口販運的一種,受害人不單止被廣告、親友詐騙,更受到武力威脅而違犯個人意願從事非法工作,她強調:「只要係強迫從事剝削工作,去從中謀利,其實已經算係人口販運。」

希望枝子的「停止人口販運」項目經理黃筱媛
希望枝子的「停止人口販運」項目經理黃筱媛(右)

她指根據聯合國《巴勒莫議定書》,「人口販運」是指以剝削為目的,利用他人賣淫、強迫勞動或服務、奴役、或切除器官等;並在未經對方的同意下,通過暴力手段、誘拐、欺詐、欺騙、濫用權力或濫用對方弱勢的處境,作出剝削行為,或通過授受酬金或利益等方式強迫或誘使對方;當中亦牽涉販運者及接送人員,以招募、運送、轉移、藏匿、或接收人口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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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律師促就人口販運立法

香港現時並沒有針對人口販運行為立法,將其定性為刑事罪行。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及守護尊嚴中心創辦人何珮芝認為,應專門為人口販運立法,她解釋香港現有法例未能就發生在境外、牽涉港人的人口販運罪行作出檢控,若專門立法,則可以有效地將境外發生的罪行納入監管範圍。

現時中國內地、英國、澳洲等國家均有專門針對人口販運的法例,何珮芝表示香港最直接是參考英國的法例立法。她提到政府稱販運人口不是香港普遍存在的問題,望經過今次事件,政府會看到立法的需要。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及守護尊嚴中心創辦人何珮芝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及守護尊嚴中心創辦人何珮芝

以詐騙罪打擊人口販運具漏洞 香港欠民事索償

現時香港多採用不同的法例打擊人口販運, 何珮芝指出,香港一般會採用「詐騙罪」控告誘騙港人到東南亞非法工作的騙徒,而參考其他國家,人口販運的刑罰一般較「詐騙罪」重,若騙徒知道受害者將會受到剝削,甚至與當地公司有關係,仍以「詐騙罪」作出控告則不合理:「如果淨係告佢欺詐呢,咁我就覺得係好輕囉。」

何珮芝續指,現時香港沒有民事法為受害者申請賠償,但其他國家,如歐洲、美國、澳洲,甚至中國內地,受害者可以申請民事賠償,港人雖可透過人身傷害及侵權法索償,但她認為受害者難以證明自己曾受到非法禁錮、毆打,部分中介人亦未有直接牽涉相關罪行,受害人根本難以獲得賠償。

促受害者有刑事免責權

黃筱媛又指,不少受害人在遭販運的過程中,因自己亦被逼從事了非法工作,擔心會被檢控而不敢報警求助,望政府能夠給予受害者刑事免責權,讓她們受到保護。

現時政府設有識別販運人口受害人機制,以12條問題作為指引識別受害人,被識別為受害人會獲提供全面的保護,包括提供福利及財政、保護人身安全等。不過,何珮芝表示,在法律角度上,該機制非法定保障,保障程度有限,擔心受害人未能獲得全面保護。

保安局共接獲39宗東南亞詐騙求助個案

保安局今日表示,再接獲一宗港人涉被詐騙至東南亞地區的求助個案,由今年1月至昨日,累計接獲39宗求助個案。其中18名港人已確認安全,當中12人已回港。至於其餘21人中,分別有10人現身處緬甸及11人身處柬埔寨,他們的人身自由受限。

當局稱正與外交部駐港公署及國際刑警合作,並透過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在當地的中國領事館尋求協助,營救受困港人。受困者及家屬可向入境處「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的24小時熱線1868 、 WhatsApp 求助專線51908909 及網上表格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