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一名48歲警員,涉今年初在小西灣巴士站城巴員工休息室內,襲擊一名操普通話男子,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今(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不認罪,案件排期至9月20日開審,為期3日,期間被告繼續保釋。控辯雙方預料將傳召7名證人,包括受襲男子、城巴車務督察及到場調查警員。另外,辯方指會挑戰事主供詞的可信性,由於事主曾往警察投訴科投訴,因此辯方或會傳召處理投訴的警員作供。控方亦透露,巴士行車紀錄儀拍攝到被告將事主推向休息室。
被告劉驍璋(48歲),目前已被停職。控罪指他於2023年1月8日,在小西灣(藍灣半島)巴士總站城巴員工休息室內襲擊郭福基,因而對該郭福基造成身體傷害。
案件編號:ESCC76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