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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向患癌病人提供自然療法 兩人離世 美容中心「娉婷」負責人否認無牌行醫

涉向患癌病人提供自然療法 兩人離世 美容中心「娉婷」負責人否認無牌行醫

【獨媒報導】3名患癌病人於2013年至2016年期間,向聲稱提供癌症治療的美容中心「娉婷國際有限公司」求醫,中心負責人趙淑儀涉自稱是美國承認的自然療法醫生,並為病人提供「磁療」、「吸氧」及「多維大腦、能量、小腹、荷爾蒙回春療法」等治療,亦建議對方停止服用治癌藥物,最後有兩名病人離世。趙否認3項「未經註冊而從事內科執業」罪,案件今(15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透露,3名事主分別支付69至118萬元治療費用,有事主其後病情惡化,被告卻斥他自暴自棄,事主不久後離世。

控方指被告表示拿磁鐵會令細胞好轉 亦建議毋須服藥

被告趙淑儀(63歲)。控方開案陳詞指,事主陶寶富確診胰臟癌末期,並於2014年8月經朋友介紹下到涉案公司,職員指被告為治療醫生,並為事主進行檢查及抽血。被告其後叫事主手持兩塊磁鐵,並指會令其血液細胞比過往好。被告又指可以提供「磁療」、「光療」、「吸氧」、「飲水機補充劑」等治療,亦能提供心理治療。被告建議事主不要向私人醫生求醫,亦建議毋須服藥。

事主向被告表示病情惡化 3日後離世

事主共支付69萬治療費用,並於近半年間接受60次磁療、10次心理治療,以及接受電子針灸測試(EAV)。事主的病情於數月後仍沒有好轉,甚至因水腫需要坐輪椅,被告稱對方無按餐單飲食,又建議他多走路。事主於2015年4月13日病情惡化,並向被告查詢,被告卻斥對方自暴自棄,事主翌日入院,3日後離世。

控方指被告自稱為美國承認的自然療法醫生

另一事主徐劍雄於2014年確診肝癌,其妻子在社交場合下認識被告。被告向事主稱自己曾患淋巴癌及鼻咽癌,接受自然療法後痊癒;她透露自己為美國承認的自然療法醫生,但在港不獲承認。被告亦建議事主停止服藥。事主支付了共110萬治療費用,期間接受80次磁療、14次心理治療、4次電子針灸測試(EAV),並花費約5萬元購買10塊磁鐵。事主最後於2016年2月離世。

控方指被告建議事主停藥 亦曾接受「荷爾蒙回春療法」

第三名事主鍾少琼已退休,她於1996年確診血癌,並患有濕疹。事主於2013年11月參加被告的美容講座,其後由女兒陪同下前往「能量公司」進行「腦經絡穴位測試」,並到「娉婷公司」向被告諮詢。被告指事主的濕疹是由癌症藥物引起,因此邀請她接受癌症治療,並建議她停服甲狀腺藥物及減少服食白血病藥物。事主於2014年4月起接受治療,包括「多維大腦、能量、小腹、荷爾蒙回春療法」、「磁療」、「吸氧」。被告亦要求事主購買一台飲水機。事主共支付118萬治療費用,期間接受了150次磁療、27次心理治療,以及15次EAV測試。

衞生署醫生指被告等同行醫

被告於2016年2月被捕,警方檢取了相關儀器。衞生署聘用的註冊醫生龔健恆提供專家意見,指被告提供的形式與西醫的處方、諮詢及治療方式相似,即等同行醫,令事主認為對方是醫生。另一醫生指EAV測試並非可靠工具。

3項「未經註冊而從事內科執業」分別指,被告於2014年12月10日至2015年4月13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2015年9月15日至2016年2月5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以及2013年11月19日至2015年9月7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銅鑼灣邊寧頓街18號廣旅集團大廈17樓娉婷國際有限公司,並非已註冊、臨時註冊或獲豁免註冊而在與陶寶富、徐劍雄及鍾少琼有關的情況下從事內科執業。

案件編號:DCCC 32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