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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會指近十年「追風逐浪」者增 適量懲罰可讓市民感「包袱」

消防工會指近十年「追風逐浪」者增  適量懲罰可讓市民感「包袱」

【獨媒報導】政府昨日公布應對「極端天氣」的措施,包括向「追風逐浪」者果斷執法,或引用康文署現行條例檢控,可罰款2,000元及禁監14天。消防處職工總會主席聶元風今早在電台節目表示,支持採用合適懲罰,但不贊成「罰得好勁」,重點是讓市民知到要為自己行為負責,做妄顧安危行為前「有啲包袱」。他表示打風落雨時人手本已緊絀,動用資源救行山人士,其他例如水浸、坍塌、外牆倒塌等事件,「要喺再遠搵資源」。

聶元風在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表示,近十年「追風逐浪」的人愈來愈多,因為社交平台很多人拍片教人行山、教人「挑戰自我」,市民受到渲染嘗試,「到真係唔得,就搵我哋(消防)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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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元風(網上截圖)

2017年吊手岩拯救行為 消防總隊目墮崖亡

除了打風落雨,聶元風指很多人選擇在較惡劣環境上山打卡,例如大霧和寒冷日子,曾經有一次大批市民被困大帽山,消防須動用大量人力物力拯救,消防員和救護員亦要冒著受傷風險。他指出實際環境有很多不能預測風險,例如山坡倒塌、樹木拆斷,在「天鴿」吹襲香港期間,消防接報有市民被困飛鵝山,「好大風雨、好低溫,好多同事失溫」,他解釋風雨加速帶走人體體溫,情況很危險。

聶元風提及2017年馬鞍山吊手岩事件,有人在大霧環境下行山迷路,負責救援的消防總隊目邱少明墮坡意外殉職,他強調如非有人在惡劣環境上山,就不用救援,他明白有人想「挑戰自己」,但希望他們也明白行為會影響整個社會的資源運用,而且負責拯救的消防員也有生命危險,「我哋都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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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一名被困行山者 平均用3名人手

他舉例,如接報有4至5名行山者被困,消防最少須動用兩部消防者及一部救護車到場,動用最少13名消防員及救護員;若被困行山者人數超過十人以上,消防更要啟動控制中心統籌。

就現時保安局提出的「果斷執法」和懲罰方向,聶元風坦言不希望用懲罰,不過「勸咗好多年,已經無用」,加上教育宣傳追不上網上渲染的速度,他認為適量懲罰可以令市民為自己行為負責,若局方認為最高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不夠阻嚇性,可以日後檢討。他不贊成「罰得好勁」,重點是讓市民做出行為前「等佢有啲包袱,唔會下次再嚟過」。

至於是否向市民徵收救援費用,他表示歐美部分國家確有採用,他希望市民明白「本來無做呢啲行為,呢啲資源可畀其他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