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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點名譴責4間藥店不良銷售 「斤變両、両變錢」每單劏客逾萬元

消委會點名譴責4間藥店不良銷售  「斤變両、両變錢」每單劏客逾萬元

【獨媒報導】過往不時有藥店和海味舖以「斤變両」、「両變錢」的手法欺騙遊客,通關後劏客情況又「復常」。消委會繼2015年點名7間藥店後,今再公開譴責4間位於銅鑼灣的藥店以不良營銷手法,收貴10到16倍價錢。消委會接獲近百宗針對該4間藥店的投訴,涉及金額約58.6萬,最高金額個案達10.9萬元,今年投訴個案中,內地客佔七成半。消委會提到,在點名譴責前曾約見藥店負責人,其中兩間否認不良銷售,有一間則拒絕會面;消委會亦發現有藥店在2015年被點名,之後改名繼續瞞騙遊客,今次再度「上榜」。

4間藥店主要售賣中藥材及乾貨海味藥店,分別是位於駱克道的「藥城」和「521生活百貨」,位於東角道怡東商場的「安康大藥坊」及其前身「環球大藥坊」。《獨媒》下午到訪4間藥店,其中已改名為「安康大藥坊」已落閘關門,其餘兩間則仍有繼續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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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法同時推薦幾樣藥材 不同單位計價

消委會在2021年至今年8月,共接獲96宗關於以上4間藥店的投訴,當中80宗涉及不良銷售手法,佔期內同類型投訴總和(262宗)的31%。而在今年初與內地通關後,與該4間藥店相關的投訴數字明顯增加,單計今年首8個月已錄得49宗投訴,內地客佔37宗,超越去年全年的26宗,總金額約$586,000,平均每宗個案涉及金額約$12,900。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藥店會以非常細小及不顯眼顏色的字體標示重量單位,如每両或每錢,內地客慣常是以斤作計價單位,較易被誤導。消委會又指,店員常在顧客顯示購買意欲時,迅速將藥材或海味搗碎或切片,強迫顧客完成交易。除此以外,黃鳳嫺指,商家手法比以往精密,例如一次過介紹幾樣藥材,混雜不同單位報價,混淆顧客。

黃鳳嫺
黃鳳嫺

有內地客報海關後僅獲五分一退款

消委會商營手法研究及消費者投訴審查小組副主席彭楚夫指,個案中最高涉款10.9萬元,投訴人為內地客。投訴人一家三口今年初訪港,在「環球大藥坊」購買藥材,店員在未通知價錢及單位前,將藥材磨成粉,他們只能付款。投訴人事後向海關舉報,並回藥店交涉,只獲退2萬多元,後來再向消委會投訴,獲全數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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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楚夫

消委會指點名譴責前,曾分別約見負責人,「藥城」及「521生活百貨」代表否認不良銷售,「環球大藥坊」負責人則拒絕會面。今年首8個月所有投訴,經消委會介入後,藥店均願意退還部分或全部款項,惟藥店承諾改善營商手法後,消委會仍不斷接到新投訴,遂公開四店。

2015年被點名譴責 改名後重拖故技

消委會指,藥店改名繼續瞞騙顧客,是慣常伎倆。如「藥城」的舖位前身為「宗宏堂大藥坊有限公司」,兩舖有一名股東重疊,而後者正於2015年曾被點名。消委會亦發現「環球大藥坊」即「安康大藥坊」前身,由「新兆財有限公司」營運。消委會提醒,商戶改名仍需承擔過去法律責任。彭楚夫希望消委會提供證據後,政府其他部門可以收緊發牌制度,從源頭堵截不良營商。

消委會提醒,顧客有健康情況應向註冊中醫求診及按藥方配藥,而購買藥材海味前,應問清單位及售價,付款前勿讓店員將藥材或蔘茸海味磨粉或切片。若顧客被強迫購買,勿提供信用卡、現金或電子支付二維碼予店員,應拍攝商戶的門面、紀錄地址、並保留單據及貨品報警。消委會強調,是否提控商戶是海關獨立執法,與消委會是否介入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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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楚夫、黃鳳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