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運輸署擬在尖沙咀及沙田兩個路口試驗設立對角行人過路處,措施獲一面倒支持,亦有不少聲音指推行過遲。民間團體「道路研究社」社長邱益彰指,目前不少十字路口的行人綠燈時間,只預算市民橫過一條馬路,認為實施對角過路時需延長綠燈時間。
民間團體「道路研究社」社長邱益彰今早在港台節目中表示,對角行人過路處可節省時行人過路時間,亦更為安全。對於兩個試驗地點尖沙咀加拿芬道與加連威老道交界及沙田沙角街與逸泰街交界,邱益彰指兩個路口行人流量高,行車量亦不算高,而該路口亦非主要道路。此外,尖沙咀以遊客為主、道路較窄,而沙田則多民居、道路較闊,如試驗成功可推行至其他地區。他認為對角行人過路處適合在人流量高的旅遊區、商業區及住宅區實行,但不宜在主幹道實施。
邱益彰亦提到,目前不少十字路口的行人綠燈時間,只預算市民橫過一條馬路,認為實施對角過路時需延長綠燈時間。他建議對角行人過路處的路口,可移除部分整欄杆及擴闊行人路,增加行人等待位置及減慢車輛轉彎的速度。
他稱據了解運輸署擬劃上「交叉X的黃間條」標示,認為署方或需修例,明文界定如市民打斜過馬路時不在黃間條上亦不犯法。
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則在社交媒體稱,早於2016年已在荃灣區議會提出在街市街、眾安街交界、荃景花園一帶及士古道、馬頭壩道及永順街交界處設立對角行人過路處。他認為措施推行過慢,指加拿大及美國早於1940年代已經設立,日本則在1968年於熊本縣引入,澳門則於去年引入,認為「香港足足落後世界半個世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