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漁農署擬擴展禁止餵飼野生動物區域至全港,署方上周在立法會委員會上曾表示,將計劃規管餵飼野鴿行為。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認為新界西北野鴿為患,建議當局將餵飼野鴿包含在相關條例,即最高可處罰款10萬元及判監,加強阻嚇性。
漁農署擬修例禁止餵飼野生動物區域,擴展至覆蓋全港,並引入定額罰款,違者罰5,000元,屢次違法的人可處罰款10萬元並監禁一年。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上周一(11日)討論,漁署署署長梁肇輝稱「野生動物」是指未馴化的動物,例如野豬及馬騮,並不包括貓、狗和牛,惟明言將計劃規管餵飼野鴿行為。
立法會議員周浩鼎今日與黨友見記者,建議當局將餵飼野鴿包含在相關條例,即最高可處罰款10萬元即判監,並擴展至全港。他指出,新界西北居民因非法餵飼而野鴿為患,嚴重影響衛生環境;而現行法例下,若食環署發現有人餵飼野生禽鳥而弄污公眾地方,違例者將被處1,500元定額罰款,周認為缺乏阻嚇性,加強罰則將可減少違法行為,將向當局反映意見。
倡設廣告標示提醒勿餵鴿:構成一啲心理上嘅阻嚇性
他指,若然禁餵野鴿範圍擴展全港,將解決現行法例下的灰色地帶,部門能更方便執法,並減少政府部門「你推我讓」的問題。他亦建議,政府可繼續增設大型廣告標示,提醒市民不應違餵鴿,認為可形成公眾壓力:「起碼對佢嚟講,構成一啲心理上嘅阻嚇性,唔好俾佢話覺得肆無忌憚。」
前元朗區議員、元朗市分區委員會主席蕭浪鳴表示,野鴿因食物而聚集,居民住所外的冷氣機經常遺有糞便,更有蚊蟲入屋,嚴重滋擾生活。2019年區議會敗將、民建聯元朗支部副主席莊展銘則指,有區內法團日前曾舉行會議,邀請政府部門討論相關問題,為部門沒有代表出席,促政府正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