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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區議會失原有監察政府職能 變「承擔政府委托的其他事宜」

民主黨:區議會失原有監察政府職能 變「承擔政府委托的其他事宜」

民主黨:區議會失原有監察政府職能 變「承擔政府委托的其他事宜」

【獨媒報導】當局的「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諮詢,於昨日(5月16日)截止。民主黨有提交意見書,稱對方案表示十分失望。該黨提到區議會職能被大幅改變,由原來的「由下而上」監察政府,變為「由上而下」地「承擔政府委托的其他事宜」。

該黨提交的意見書亦有發送予傳媒。民主黨表示,方案在5月2日公布後,在兩星期內即5月16日即結束諮詢,認為明顯不足夠,令人質疑政府是否真正聆聽市民意見。

民主黨認為,區議會原有的職能為由下而上監察政府,並反映市民意見,惟在新制下實際權力關係為「承擔政府委托的其他事宜」,而社區參與計劃及地區小型工程計劃的審議及撥款職能亦被剝奪。對於日後區議會主席將由民政專員擔任,該黨認為官員對政府政策必然是保駕護航,難以好好吸納居民的聲音。此外,專員多為政務官空降,或不熟悉區情,對安排表明反對。

新制下由大部分議席直選改為只有兩成直選,民主黨引述2013年取消區議會委任議席時,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稱「相信取消委任議席能回應大眾要求,令香港政制發展向前邁進。」新制下委任及「三會」間選的議員,實際的問責對象將是政府而非市民,認為面對重大地區議題時,或會袒護政府。該黨又提到,直選參選人需獲「三會」提名,惟現時「三會」的委任成員側重建制派,導致不同陣營的參選人或需向競爭對手爭取提名,不合常理,而「三會」成員的聯絡方法,亦不見於政府網頁。該黨又提到,「三會」成員本身互選176名區議員,或致出現不同利益交換,有腐敗風險。

至於新制下設立的「履職機制」,民主黨認為機制不公,區議員的行為可透過其他法例或區議會操守指引及會議常規處理。

民主黨稱雖然理解政府需成立區議會資格審查委員會,但反對大幅削減區議會職能及增加提名門檻,要求維持現有直選為主的制度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