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YouTuber「劉馬車」劉駿軒早前涉抹黑網媒「蛋蛋俱樂部」男記者於2019年暴動期間與13歲少女性交,約見該記者就事件道歉卻突然毆打對方,致其眼鏡碎裂及面部受傷,他同日自首。劉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還柙14天至今(1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劉求情時稱,受害人以劉「有新聞價值、可提升平台流量」為由多次打擾,指對方人格惡劣、「人渣」,忍無可忍之下才動武。裁判官指,劉深知其人格差劣,惟仍主動邀約對方見面,故他理應預料到對方會作新一輪挑釁,在本案中有相當責任,判劉6星期監禁。
劉馬車求情指受害人人格惡劣 多次打擾、企圖追訪其父母 忍無可忍下動武
被告劉駿軒(27歲,YouTube影片創作者),早前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辯方指被告的背景報告正面,今次犯案源於網上爭論,而被告在犯案後自首反映他知錯,「已經上咗寶貴嘅一課」。
辯方求情陳詞中強調,受害人人格惡劣,曾有人形容他為「人渣」,加上受害人不斷在其廣播平台攻擊被告,例如以直播發布被告的負面報道,雖然被告曾多次要求停止拍攝及打擾,惟受害人以被告「有新聞價值,可提升平台流量」為由拒絕;受害人更打算追訪被告父母,被告在長期打擾下深感困擾,「忍無可忍之下動武」,現已深感後悔。
裁判官:知對方人格差劣仍邀約見面 應預料有新一輪挑釁
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指,雖然辯方求情陳詞以大篇幅形容受害人人格惡劣,但認為被告並非單方面「坐以待斃」,期間被告有作尖銳反擊,今次事件源於雙方互有來往及角力,被告並非單方面飽受欺凌。再者,被告深知受害人人格差劣,惟仍主動邀約對方見面,故受害人作新一輪挑釁應屬意料之內,認為被告在本案有相當責任。
官:劉為「有名氣的人」 躲藏非上策 自首不能減刑
羅官表示,因受害人知道「行兇者」身份,而受害人及被告分別為有呼召力及有名氣的人,故躲藏並非上策,自首不能作進一步減刑理由。羅官又指,雖然被告案發時正就另案保釋,惟因本案屬突發性質,故沒有對另案造成不利影響。
羅官指,考慮到被告明知會有麻煩仍邀約受害人,而傷人行為具懲戒性質及分階段進行,暴力程度不低,受害人傷勢亦不輕,傷及其頭部等脆弱部位,以9星期監禁作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獲扣減至6星期監禁。另外,被告須在兩個月內就受害人的眼鏡賠償1,100元。
案情指被告抹黑事主與少女性交 約見致歉時毆打對方
案情指,被告在今年7月29日於YouTube上載一段影片,抹黑事主梁志恒指他於2019年暴動期間與13歲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而事主否認。翌日被告以WhatsApp聯絡事主見面,指會就事件向他致歉,當時事主同意。直至晚上6時見面期間,被告突然情緒激動毆打事主數下、過程約6秒,其後離開。惟他不久後折返再毆打事主約4秒,最後令其眼鏡碎裂及面部及鼻受傷、肩膀亦有抓痕,被告終逃去。被告相隔個半小時後前往天水圍警署自首,最後被捕,他在警誡下承認衝動犯案。
被告被控於2023年7月30日,在香港新界荃灣禾笛街近荃新天地一期地下G16A號舖眼鏡88外襲擊梁志恒,因而對梁志恒造成身體傷害。
案件編號:WKCC326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