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棕地指引放寬 本研社指與「北都」策略不符

棕地指引放寬 本研社指與「北都」策略不符

棕地指引放寬 本研社指與「北都」策略不符

【獨媒報導】城規會今年4月通過放寬棕地審批指引,逾320公頃原列為不會優先考慮或通常否決作貯物用途的土地,被改為較高機會獲批的類別。本研社上月舉行討論會,出席的環團皆憂棕地擴散,令優質農地被破壞。本土研究社則認為,放寬指引與「北部都會區」策略不符,日後都會或仍需與棕地為鄰。

城規會上月通過修訂城市規劃委員會規劃指引編號13F有關「擬作露天貯物及港口後勤用途而按照《城市規劃條例》第16條提出的規劃申請」,將24幅原先屬第三及四類別「目前不會優先考慮或通常否決作貯物用途」的321.4公頃土地,改列為第二類別「有機會獲批」。

上月30日,本土研究社舉行民間討論會,約40人出席。環團憂指引修訂後致棕地擴散,令優質農地被破壞。綠色和平資深項目主任陳可淳稱,部分棕地作業確有重置需要,惟政府應釐清合法和違規經營的棕地,並阻止棕地擴散。他提到,現時政府檢控違規棕地經營者欠積極,重置作業者到工業大廈政策亦不完善。

無標題

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指,現時農業地帶不屬城規會列明的保育地帶之一。城規會在修訂指引時同時「精簡」審批農業地帶的安排。此外,原先指引列明第二、三及四類別土地的申請需「沒有來自部門的負面意見或可從寬看待」,指引更新後被改為「沒有來自部門的重大負面意見或可從寬看待」。吳希文稱,「非重大負面意見」同屬負面,「唔係太重大嘅負面意見,都係負面㗎喎,係咪都可以批咗佢?呢啲字眼我哋要好小心去睇。」

位於上水丙崗、原屬第三及四類別的約42.8公頃,被更改成第二類別。資深農業員葉子林稱,該處有集中的優質農地,被更改分類的土地中有一半屬閒置或活躍農地,有足夠水源作水坑田,泥土表土可深至40厘米,適合種植大部份農作物。葉子林望政府重新審視,「破壞農地冇得返轉頭。」

丙崗

丙崗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提到,「北部都會區」策略提倡城鄉共融發展,包括保育常耕及優質農地。指引放寬後將加速鄉郊棕地化,令城鄉共融無法實現,「成個北部都會區起好咗,但係要同棕地為伍,可能啲貨櫃車周圍兜下兜下。」

陳劍青

陳劍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