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4罪,高等法院早前批准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Wynn Owen 來港加入黎智英的辯護團隊,律政司不服上訴,上訴庭昨日駁回。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日在社交網站發文,質疑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的案件竟可以由外國大律師代表出庭,指上訴庭的裁決是荒誕,斥法官「以洋掛帥」。
上訴庭昨日頒下判詞,指律政司提出的理據無一成立,維持Timothy Wynn Owen 可以來港的決定。梁振英今早以「荒誕決定、荒誕理由」為題在Facebook 發文,不滿上訴庭的決定,反問「世界上還有沒有比這更荒謬的事?」
在判辭中,上訴庭指出,即使《港區國安法》有其獨特背景及脈絡,但上訴一方的陳詞不足以支持其觀點符合公眾利益;指按律政司的邏輯,即所有外國大狀均不能以專案形式來港;認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已考慮各個因素,包括本案相當複雜及困難,對本地法律發展影響深遠。
不同意上訴庭說法 做法如邀英國人為香港「發展」國安法
梁振英強調,黎智英被控的非一般罪名,而是串謀外國勢力,由外國大律師代表出庭是「荒誕」。對於上訴庭「有利國安法發展」的說法,他認為,也就是說我們邀請英國人為中國香港「發展」國家安全法律了。
他亦質疑,香港法庭在中國國家安全上竟要「用國際間的司法標準」,反問如果英國的大法官用他們的「司法標準」,開口要香港法庭放人,「我們就放人了?」他又在「開口要香港法庭放人」後加上(這是遲早的事)的「備註」。
梁振英:高官和司法界不必有國家觀念,不必有民族立場嗎?
對於今次裁決,梁振英認為,香港所有大律師均被上訴庭法官「公開打臉」,指法官在香港的國家安全問題上以洋為師、以洋掛帥,又稱且看香港大律師公會如何回應。
梁振英早前表示,特區政府不應輕易放棄沿用多年的「公務員政治中立」原則,避免遭反對者借題發揮,並指所有政府部門首長均不應保留外國國籍。他在最新的帖文中,便指先有部門首長可以保留外國國籍,今有法官這荒誕話,問道:「高官和司法界不必有國家觀念,不必有民族立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