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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琳倡公開侵犯兒童罪犯正面照及名單:人渣冇匿名權

林琳倡公開侵犯兒童罪犯正面照及名單:人渣冇匿名權

(獨媒報導)法律改革委員會去年發表報告,指政府應將現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擴展至涵蓋現有僱員、自僱人士及志願工作者,並適時評估轉為強制。有議員在立法會口頭質詢追問執行時間表,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警方在明年9月完成電腦系統更新後,會開始擴展工作,屆時個人或家庭在聘請補習老師等自僱工作時,都可要求對方申請查核。民建聯林琳斥侵犯兒童一宗也嫌多,她不認為「人渣有匿名權力」,又要求警方向全港家長公開「黑名單」。但鄧炳強表明做法不可取,並指做法對個人私隱「侵犯得好嚴重」。

該條口頭質詢由民建聯林琳提出,除了追問法改委建議的執行時間,她亦要求當局參考外國做法,執法部門主動向僱主或準僱主披露申請人的性罪行定罪紀錄。

保安局指明年9月開始擴展機制

鄧炳強回覆指,政府同意法改委建議將機制擴展最大範圍,不過預計申請者將達數以10萬計,要考慮警方人手和資源有限,要待明年9月更新系統和網上申請平台後,才有能力處理每年21萬宗申請。他指當有警方有承受能力時,會「循序漸進」推行法改委建議。他又指是否強制未是當務之急,因為強制涉及罰則,未必適用所有情況,例如工作環境有其他人共同監管,或僱主未必需要查核,而局方亦要保障私隱,及考慮更生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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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

林琳反駁指,侵犯兒童個案一宗也嫌多,不認為「人渣有匿名權力」,她稱外國有性罪犯登記制度,甚至上載晰正面照,連搬往其他社區亦要通報。她又要求警方向全港家長公開「黑名單」。但鄧炳強表明做法不可取,並指做法對個人私隱「侵犯得好嚴重」。他舉例一個十多歲的中學生因為少不經事而非禮同學,若「從此成世紀錄都喺度」,他相信與社會整體價值觀未必相符,並直言做法不可取。

鄧炳強指認識性罪行更生人士

鄧炳強又指,「我都有識啲朋友、識呢啲人」,改過自身後,工作環境不是一對一,亦非緊密接觸,未必需要全面強制。而當局會檢討窺淫罪和露體等行為,會考慮是否加入性罪行定罪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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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琳

林琳會後補充,英國的教育機構有法律責任查核聘用僱員的性罪行紀錄,波蘭政府更可以於網上公開戀童性侵者的清晰正面容貌,呼籲政府盡快更新有關性罪行的法例,與國際社會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