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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稱「免針紙」已解決 反問「糾纏法律程序對香港有什麼好處?」

林定國稱「免針紙」已解決 反問「糾纏法律程序對香港有什麼好處?」

林定國稱「免針紙」已解決 反問「糾纏法律程序對香港有什麼好處?」

【獨媒報導】「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早前在「免針紙」司法覆核案中勝訴後政府極速修例,賦權原本無權的醫衞局局長廢除2萬多張「免針紙」,引起極大爭議,他昨日再申請司法覆核。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早在Facebook發文指,再三稱修例是最符合香港的最大利益及法律原則,認為問題已經解決,法庭不會再處理「一個失去有實質意義」的上訴,又反問「若繼續糾纏於法律程序,究竟對香港整體有什麼好處?」

政府在周三(26日)刊憲新修訂的第599L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賦權予醫務衞生局局長有「合理理由懷疑」某註冊醫生發出免針紙前未有進行臨床評估,或以「公眾利益」為考量,可以宣告某註冊醫生發出免針紙無效。政府表明基於「急切性」,不會就司法覆核上訴,將以「先訂立後審議」立法,並把「疫苗通行證」的有效期延長至2023年6月30日。「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昨(27日)再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行會修例不合法,質疑新例不設上訴機制,認為是「違憲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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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卓堅昨再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

法庭不同意政府非稀奇之事 修例最符合香港利益

林定國今早在Facebook發文指,香港有健全的法治,包括有依法行使獨立審判權的法庭,政府與法庭對同一法律問題有不同意見並非稀奇之事,制定或修改法律是政府用來完善法律不足之處的慣常方法。

他指,疫情對公眾健康構成風險,「問題拖多一日風險只會更大」,加上不少有問題的「免針紙」在11月底到期,在保障市民健康安全的前提下,採取盡快、果斷、最具確定性的處理方法,馬上修改法律,才是最符合香港的最大利益。

他強調,修例是政府和律政司整個團隊的決定,政府以修改附屬法例的方式,賦予醫務衞生局局長權力處理疫情,是完全符合第599L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的立法原意和附屬法例「先訂立、後審議」的法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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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料圖片)

林定國:已透過修改法律解決問題

至於政府修改法律是否可以與法律程序同時進行,以及是否仍可以提出上訴?林定國就認為,政府已透過修改法律解決問題,「這個法律問題自然已經不存在,只會變成一個學術性的問題。」他又指,司法資源非常寶貴,按一般法律原則,法庭不會再去處理一個失去有實質意義的問題,又反問:「若繼續糾纏於法律程序,究竟對香港整體有什麼好處?」

他重申解決公共衞生問題是當務之急,以修例解決法律爭議是合法、合情、合理,完全符合法治原則, 亦最符合香港整體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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