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美國國會議員提出法案制裁49名香港法官及律政司人員,觸發愛國陣營擺出「反制」姿態,連日聲言黎智英國安案可以按《港區國安法》55條啟動移交內地審理。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早出席法律周活動後被問及事件,他強調不應揣測,亦對香港法庭百分百有信心。林定國解釋,55條是「好特別嚴重」的例外情況才會啟動,例如受外來勢力影響,令國家處於「非常水深火熱」的情況,才由港府或國安委提出,再由中央批准。
林定國出席法律周活動後見記者,被多次追問日後會否因應美國制裁法案過,啟動《港區國安法》第55條的移交程序。林定國多次強調不應揣測事件,但解釋一般情況在國案法40條已可處理,他指觸及國安法案件,一般都由香港行使管轄管,「係香港警察唔係內地公安調查,係香港律政司,唔係內地檢察院進行工作,係香港法院唔係內地法院審查」。
強調應對香港法庭有信心
他同時指,在例外、「好特別嚴重」情況下,才有第55條確保國安案件「可以處理到」。而啟動55條有3個條件,包括「外來勢力影響,例如國家處於非常水深火熱情況」,就有清晰機制,由香港特區政府或國安委提出,由中央政府批准才適用。
有記者再問他有無信心香港法院可以審理現時的國案件,林定國就強調百分百有信心,因為國安法實施3年來,法官處理不少備受關注的國安案件,「請問邊一單,理性合理嘅人可以同我講,話法官喺呢啲案件入面,係無行使到佢哋既獨立審判權,係無忠於法官誓言,係無依證據同法律去判案嘅呢?我相信個答案,我好肯定係無」。因此他認為毋須對香港法庭無信心。
政府警告聯署樞機極可能構成藐視法庭
近日有來自全球不同教區的10名天主教樞機及總主教發起聯署,促請香港政府即時無條件釋放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問會否認為事件涉及向法庭施壓,林定國指若內容涉及企圖影響司法系統,或影響正在審訊案件,除了原則上絕不可接受,若嚴肅處理可被視為藐視法庭行為,亦違反法治精神。他強調不理聯署者的背景、職業、國家,律政司最關心是內容,故律政司立場一定是譴責及不認同,又相信事件只會令司法界及法律界更團結。
政府發言人昨日已就聯署發出聲明表示「堅決反對和強烈不滿」,並指有外國天主教領袖作出顛倒是非的言論,對特區內部事務及法院行使獨立審判權作出不當干預。發言人又指,任何有意圖干擾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或發表該等言論,或作出有同樣意圖的行為,極有可能構成刑事藐視法庭罪或妨礙司法公正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