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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作不小心駕駛罪成罰2千 上訴至高院指原審官裁決不合理 

林作不小心駕駛罪成罰2千 上訴至高院指原審官裁決不合理 

【獨媒報導】曾獲大律師資格、現為保險經紀的林作,涉前年6月駕駛其愛快羅密歐(Alfa Romeo)古董車至中環長江中心停車場時失控撞柱,被票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他否認控罪受審,最後罪成判罰款2千元。林作不服定罪提出上訴,案件今(29日)在高等法院聆訊。林作一方指,閉路電視顯示他當時以慢車速行駛,並謹慎專注地扭軚,他在撞到柱後有剎車。因此認為原審官於裁決指,林未能正確控制車速及誤判扭軚時間是不合理。法官潘兆童將擇日頒下判詞。林作於庭外被問到對結果是否有信心,他表示:「而家仲有信心!」。

林作(32歲)早前被裁定一項「不小心駕駛」罪成。控方案情指稱,林作告知長江集團中心停車場的職員,他入車時撞柱。二人之後到事發地點,林作指向入車道其中一條鋼柱,職員見地上有紅色油漆碎片,而鋼柱則有一個凹痕。林作曾表示當時「跣車呔」。

原審裁判官朱文瀚於裁決指,林作駕駛時沒有適當的謹慎和專注,他理應控制好車速,轉彎時進一步剎車,認為他錯誤估算扭軚時間。

林作的代表大律師於上訴時指,閉路電視顯示他當時以慢車速行駛,並謹慎專注地扭軚,他在撞到柱後有剎車。因此原審官於裁決指,林作未能正確控制車速及誤判扭軚時間是不合理。律政司一方指,若林作不是一開始以快車速行駛,就不會導致未能扭軚。

傳票控罪指林作於2022年6月10日進入中環長江集團中心 G/F 至 LG/F 層時,不小心駕駛私家車 AL1229 。

案件編號:HCMA13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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