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香港大學校政風波持續升溫,校長張翔與校委會主席王沛詩再次「駁火」,本身是港大校監的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早重申,必須以大學利益為首位,指曾會見二人作協調及溝通,已指示教育局了解事件,今日稍後將會聽取局方匯報,在作出決定後下午將有所公布。有傳媒昨日引述消息指,李家超已親自介入,並或會委任協調小組,以平息今次校政風波。
校委會:張翔管理混亂、缺席學術委員會會議
針對港大校政,張翔與王沛詩早前已多次「交鋒」,包括匿名信事件及新人事任命。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縱使李家超稱已會見二人,雙方昨日便再一次隔空罵戰,港大校委會昨日下午率先開火,以題為「有關香港大學管理問題之說明」向全校教師、學生及校友發電郵。
校委會指早前公布暫任副校長任命,張翔在事前知情,並列出多對方多項「罪狀」,包括管理混亂、缺席學術委員會會議,更繞過校委會將「重大專案」直接提交立法會審議等。在電郵中,港大校委會強調與張翔並無個人恩怨,並尊重校長的學術成就。
張翔斥電郵內容失實、不公允 列十點反擊
張翔昨晚透過港大傳訊及公共事務處發聲明反擊,指校委會的電郵內容失實、不公允,因為被迫作出回應以正視聽,並質疑校委會內部信件被公然洩露,連同早前的匿名信事件,都是有組織及有預謀的惡意抹黑,斥校委會指其對任命是「校長知情」,是匪夷所思,與事實完全不符。
信件列出10點反駁,張翔指在對上一次的匿名信事件中,校委會接連向他發信多達20封,平均三日一封,耗費管理團隊大量時間及精力應對,更形容是歇斯底里的「獵巫」式壓迫;並同時就暫任副校長一事,反問校委會還能否以公平公正形式處理大學事務。
李家超:大學不屬於任何一個個人 以大學利益為首位
李家超今早出席主持行政會議前見記者,有記者問到港大管治風波,當局是否有解決方案。李家超就指「香港大學係屬於香港嘅,唔係屬於任何一個個人嘅,唔係屬於校長個人,亦都唔屬於校委會任何一個人」:「港大係屬於所有香港人,香港人愛惜佢,學生愛惜佢,教職員愛惜佢,海外亦都好多學者、青年人愛惜佢。」
針對今次「內訌」,李家超重申,任何事件必須以大學利益為首位,大學要不斷自我完善,如廣大行政有不當便要改善,重要崗位長期懸空要填補,程序上如不清楚,便要寫清楚,財務亦要清晰問責。
強調對管治有要求 公帑需用得其所
李家超續指,政府每年對大學撥款以百億計,公帑需用得其所,大學的行政及管治必須符合撥款要求,以及大學簽署的資助的問責協議,內容對管治有要求。
不過,李家超確認,其已會見校長及校委會主席,協調溝通,提醒良好溝通及互相配合的重要性,以及提醒政府的資助具要求,即必須以大學利益為首要考慮。他曾已指示教育局了解事件,今日稍後將聽取匯報,在作決定後會有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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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校委會電郵全文:
有關香港大學管理問題之說明
各位港大同事、同學、校友:過去一年多,圍繞香港大學的管理問題,發生不少風波。校委會一直秉持強化大學管理、促進大學發展之心,協助校長改進工作,希望大學辦得更好。近日發生一些爭議,可以略加說明。
校委會於5月28日暫委任5位副校長以填補長期空缺之三個位置,新增2位暫委副校長。是次委任,得到校委會成員大比數支持下通過。
校委會本無意就此事作出公開論述,但有見近日很多不實傳言,令關心香港大學的全體師生員工、校友和諸多社會賢達擔心憂慮。因此,校委會現作出以下簡短聲明:
1.是次委任為加強管治,合法合規,校長知情。
根據《香港大學條例》(香港法例第1053章)規定,校委會是大學最高管治機構,根據《香港大學條例》的規定,任命大學高層管理團隊的權力完全屬於校委會,正如委任主管人員,委任「暫委」主管人員權力也是全在校委會。校委會就此徵詢了資深大律師的意見,法律上沒有問題。
近日,校長在發全體師生的郵件中,自稱「和校委會成員毫不知情」,事實並非如此,該議題已與他醞釀溝通多時。其一,校長已於上年要求增設6位副校長,包括 “醫學”、“商務”、創新等方向副校長;其二,4月22日,人力資源政策委員會討論臨時委任副校長事宜,結論是當務之急必需委任副校長,原應出席的校長派員參加,並無不同意見(會議有記錄草案)。其三,5月21日,校委會秘書處向所有委員發出的會議議程中,明確列出了5月28日會議將討論副校長職務長期懸空的問題;其四,5月28日,校長也攜帶了不同意見的法律文書,說明早有準備。稱「毫不知情」實在說不過去。
2.是次委任是別無選擇下、為港大利益做出的集體決定。
校長自2018年上任後,幾個副校長職位懸空多年,經年沒有完整的管理團隊,管理問題頻出。若不盡快加強管理隊伍,完善管治結構,恐怕管理疏失會愈演愈烈。
是次委任之前,大學有7個副校長職位,卻只有4位人士出任。有一職位(副校長(環球事務))更懸空了5.5年。另一職位(副校長(大學拓展))過去7年只有兩年有人暫任。自2018年7月起,副校長職位有8人離任,當中至少5人請辭。有「暫委」副校長做達5.5年之久、且一度身兼三職,影響了內部崗位的互相制衡。自2019年以來,負責全校財政及建築事項的行政及財務副校長已發生5次變更。大學現在承建的工程,價值數百億,因缺乏相應監管出現很多問題,也有不少重點專案延誤或無法推動。
校長數月前提交過副校長提名人選,但一位「負責行政及財務」的副校長人選,主責監管大學財務及大型工程計畫,沒有任何這方面經驗,人力政策小組並無批准。另一位「負責大學拓展」的副校長人選,校方內部審核後,沒有支持。
香港大學訂明校長是「首席學術官」,一年要主持3-4次學術委員會會議。但校長履職到今,僅開過1次學術委員會會議。且只出席了約1/3的財務委員會會議。
此外,還有很多不符程序、不合常規現象,如校長施行改革壓縮行政經費,但校長辦公室擴大到60多位,人力資源委員會詢問為什麼聘這麼多人,校長不予解釋;一些重大專案,校長沒有經過校委會,就直接通過UGC報到立法會審議。這類做法令大學出現種種混亂,不少教授和管理人員怨言甚多,情況令人憂慮。
3.是次委任考慮到種種管治問題,並非某些傳言中的「私人恩怨」。
4月12日港大校委會公開發佈決議,除了指出「調查小組可掌握的證據,不足以確立吹哨者電郵中對校長行為不當的指控」,還指出了學校管治存在問題,明確要「交由轄下的人力資源政策委員會、財務委員會及其他委員會檢視報告的調查結果,就已採取和/或將採取的措施向校委會報告」。
5月28日校委會會議,聽取人力資源政策委員會主席的報告,以及對副校長職位長期懸空的問題進行討論。經過討論及適當審議後,校委會以大比數通過決議,保留了全部在任副校長,暫委任5位副校長。這5位副校長都是蜚聲國際的優秀學者,更有豐富行政經驗,有助完善管治架構,全力推動大學發展。
大學使用大量公帑,是本港重要的學術橋頭堡,要有強健的管理,才能確保公帑用到最好。過去大學出現的管理疏失,已說明有問題存在,必須正視解決。校委會肩負監督之責,過去做的事情,完全為了協助校長強化管治,做得更好。
校委會和校長並無個人恩怨,大家很尊重校長的學術成就。對大學管理問題,校委會一直努力按內部程序解決,雖屢受攻擊亦未向外發聲辯白,抱持對事不對人的態度。校監李家超對港大之事,多次要求校委會和管理層做好良好溝通,相互配合,珍惜保護港大聲譽,校委會絕對支持。
近日從新聞得悉,行政長官李家超已責成教育局瞭解事件,校委會定必開誠佈公,全面配合。
期待港大能加強管理,善用公共資源,把大學推上新的臺階。
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
202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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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翔聲明全文:
香港大學校長聲明
大學校務委員會(下稱校委會)於5月28日在會前未有諮詢我並違反的情況下,通過委任多名暫任副校長;過去幾天,接連有新聞媒體獲得校委會秘書給我本人發送的內部機密文件,報導中更包含了一系列指控;今日,校委會又在我和多位校委會委員反對的情況下發出了公開信,當中涉及失實的內容和不公允的批評。因此,我被迫作出回應,以正視聽。
第一,校委會主席從來沒有就提出的人選向我徵詢過任何意見,對於她本人日前公開表示,有關任命沒有繞過我,和校委會在今天的信中表示有關任命「校長知情」,實在是匪夷所思,與事實完全不符。事實是在5月28日校委會開會前,校委會委員在5月21日晚上收到校委會主席發出的會議議程,議程只簡單提及將處理關於「暫任副校長」的討論文件,但列明文件後補。直至5月27日晚上9點,校委會委員才收到此議程的文件,當中只包括對管理層的批評,並沒有任何任命「暫任副校長」的提議、內容或人選。我為着擔心我任命暫任副校長的角色和權力可能會被剝奪,即在5月28日早上尋求法律意見。直至當日黃昏校委會會議開始後,我才得悉校委會主席提出的暫任副校長人選,以及兩位我團隊成員的調動安排,而我在會議上提出的法律意見亦不被接納。
第二, 5月28日校委會未有按照大學常規,並違反,繞過我直接任命暫任副校長,政府有關部門正在了解事件。幾天後大學再發生洩密,而校委會主席一再姑息洩密問題、也未有理會我本人的意見,就決定在6月19日舉行特別會議,令人懷疑校委會還能否以公平公正的形式處理大學事務。
第三,我對校委會的高度機密文件再次被洩露極度失望。此次洩密,與2023年9月的惡意投訴如出一轍,目的不只是誹謗本人,更會導致大學陷入混亂甚至停擺,為大學帶來嚴重影響。
第四,在校委會專責小組二月完成「吹哨者」對我的匿名舉報調查後,隨後的60個工作日,我接連收到校委會秘書發出的20封信,平均三日一封,全部要求我在短時間內回覆,最短的回覆時間只有一日半。來信提出眾多問題,我作出回覆後,更多的問題和質疑接踵而至,耗費管理團隊的大量時間和精力,去應付這種歇斯底里的「獵巫」式壓迫。
第五,校委會秘書發送給我的信件,沒有具體說明何人授權校委會秘書發信。根據大學一貫做法,校委會秘書該得到授權,才可代表校委會行動。 但作為校委會成員,本人並不知悉校委會曾授權予校委會秘書。本人亦曾詢問,但不獲回應。
第六,信中的指控涉及我上任後的工作,包括上一屆校委會主席任期內的所有工作,但上一屆校委會(包括現任主席)當時並未發現任何問題,反之,更認同我的工作,並跟我續約。
第七,我和大學管理層一直在努力填補副校長的空缺,並在去年11月根據既定程序向校委會主席提交幾位副校長人選,但有關建議一直不獲主席納入校委會會議議程,主席亦長時間沒有為有關拖延提出解釋。我去年亦有向主席提出新增副校長職位,當中包括副校長(創新)、副校長(校園設施)、副校長(大健康),但沒有包括副校長(商業),但過去7個月主席一直沒有跟本人商討有關建議,也沒有和校委會委員商討,直至主席本人在5月28日的校委會會議上,突然拿出7位暫任副校長的名單。
第八,有關4月22日的人力資源政策委員會會議,其所謂的會議紀錄只是未確定的草稿,有多位出席該會議的人士已透過書面向人力資源政策委員會主席提出反對。該草稿不反映會議的討論內容,加設兩位暫任副校長職位的建議只屬人力資源政策委員會主席的個人意見,而非會議記錄草稿上聲稱的是委員會的建議。
第九,事實上,我亦是有關人力資源政策委員會的委員,在安排會議前我已向委員會主席表示我非常希望出席該會議,但由於委員會主席臨時提議開會,我的日程未能配合委員會主席提議的日子,我懇請委員會主席另擇日子。當時主席的回覆是,該會議只會作初步討論,不會作出任何決定。如今校委會卻倚賴該會議的所謂建議以及會議未確定的草稿,去支持相關的任命,做法偏離應有程序,實為偷換概念。
第十,過去幾年,我一直定期向校委會報告大學的主要發展和我本人的工作,並透過其他副校長及大學主管人員,向校委會轄下的小組委員會報告具體工作。信函中的各種指控毫無根據且故意誤導。
我相信未來還會有更多抹黑本人和大學的行為,當中甚至有更嚴重的誹謗。本聲明只對校委會信件和新聞報導中提到的相關問題,做出簡單和清晰的回應,嘗試還原事實真相。將大學的具體校務資料呈現於公眾,實在非我所願,我相信,對惡意中傷者的最好回應就是「清者自清」。
我要指出,此次校委會內部的機密信件被公然洩露,與去年針對我的惡意「吹哨者」誣告匿名信如出一轍,匿名信的大量資訊來自校內不同部門,只有個別校委會和管理層成員才可獲得,相信兩次洩密,同樣是有組織和有預謀的惡意抹黑。
在香港處於發展的關鍵時刻,個別人士不顧香港求發展、搶人才的戰略機遇,不斷惡意製造事端,搞亂香港大學和香港,對此我極為痛心。作為香港大學校長,我必須維護大學良好管治的原則和聲譽,帶領大學繼續發展。我衷心希望我們可以排除干擾、回歸初心、聚焦發展、吸引人才,全力以赴打造香港成為亞洲以及全球的教育樞紐。
香港大學校長 張翔
202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