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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拒評發出證明書細節 重申國安執法必嚴

李家超拒評發出證明書細節 重申國安執法必嚴

【獨媒報導】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前主席張敬生申請人身保護令,行政長官於上周六發出證明書,指案件涉及國安,聆訊需改由指定法官處理。有記者問及證明書是他主動還是法院要求發出、案件為何涉及國家安全,李家超只稱已進入聆訊階段,不適宜評論細節。

惟他指如任何案件涉及國家安全,一定會按相關法律處理,「而且係會從嚴處理,因為危害國家安全係嚴重罪行」,並告誡所有人:「唔好嘗試去觸碰國家安全嘅一啲條例,有法必依,執法必嚴。」

四名港大生被指於2021年7月的學生會評議會上,動議及支持「感激」7.1刺警男子梁健輝的議案,去年在區域法院承認交替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法官謝沈智慧判處各人囚2年。上訴庭本月裁定上訴得直,改判監禁15個月。其中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前主席張敬生已服畢三分之二刑期,惟未能提早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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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前主席 張敬生

他上周五(20日)向法庭申請人身保護令,高院昨日(23日)召開聆訊。國安法指定法官黎婉姫透露特首於上周六(21日)發出證明書,證明本案與國家安全相關,因此她獲委派處理本案。張敬生透過法律代表申請保釋,由於懲教一方指稱不相信張獲釋後不會再危害國安,並需時準備相關資料給法庭,故黎官押後至今日繼續處理。至於人身保護令申請則定於10月3日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