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政府昨日公布《2025年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修訂)條例草案》將於周五(3月21日)刊憲,修例通過後,醫務衞生局局長可要求醫護提供者,將重要健康資料存入醫健通市民的個人戶口,不執行可被罰款1,500元至最高五萬。醫衞局稱,目前私營機構上載資料欠積極,99%紀錄皆屬公營醫療紀錄,修例可提供「推動力」,惟重申權力「可用可不用」,法律屬最後手段。不過有醫生指,私營診所使用的電子病歷系統未能接銜醫健通系統,他們亦無法在醫健通輸入資料,認為「不積極」上載的說法不正確。
醫衞局指99%資料由公營醫療系統上載
醫務衞生局副秘書長許澤森在港台節目指,醫健通在2016年推出後發展迅速,註冊市民約610萬,佔本港八成市民。取覽數字方面,逾六成為私營醫護提供者。不過他指醫健通上的紀錄99%仍屬公營醫療系統紀錄,私營機構則欠積極,修例可提供「推動力」。
目前市民可決定授權哪些醫護上載其資料至醫健通戶口,許澤森指不少市民不明白安排,造成誤會及期望落差。修例後將精簡的同意機制,市民參與醫健通時便同時授權所有醫護上載資料至其個人戶口,惟市民仍保有哪些醫護可閱覽其資料的選擇權。
需指明上載的重要健康資料包括藥物處方、藥物敏感紀錄及歷史、疫苗接種紀錄、診斷紀錄及檢查和放射影像報告。他明白部分私營機構或醫生上載或有困難,稱據局方調查,約八成診所使用第三方電子病歷系統,醫衞局會研究直接將該系統與醫健通連接。
市民是否可以只授權醫護閱覽部分資料?許澤森指醫療紀錄完整性對治療非常重要,醫健通有其好處,惟重申尊重的選擇。
許澤森重申,當局暫未有計劃以法定權力要求醫護必須上載資料至醫健通,「可用可不用」、「法律屬最後手段」。如將來有需要的話,會以附表形式清楚列明哪些資料需要上載。
家庭醫生:無法輸入資料至醫健通 「不積極」說法不正確
家庭醫生林永和在同一節目指,大部分醫生皆有使用醫健通系統,認同對診症有幫助及是大勢所趨。對於醫衞局指私營醫護較少上載資料,他指私營診所使用的電子病歷系統的資料無法銜接醫健通。即便直接使用醫健通系統,私家醫生亦只能輸入藥物敏感及疫苗等資料,認為「不積極」上載的說法不正確,「因為我哋上載唔到囉」。據林永和了解,約半年至一年後系統便能互通,相信私營醫護亦樂意配合上載資料。
對於或有罰則,林永和理解為「最後策略」。至於上載有困難的年長或仍手寫病歷的醫生,林永和盼當局珍惜他們對醫療系統的貢獻,透過「自然進化」協調及溝通解決。
此外,修例後將增加可取覽醫健通健康資料的醫護專業人員類別。條例亦將為經由醫健通簽發或認證的電子醫療文件提供清晰法律框架,並新增條文,在符合指明規定及條件下認可個別境外的醫護提供者及公共健康紀錄系統跨境使用醫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