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政府早前推出「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搶人才,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向立法會表示,自3月1日推出已接獲共251宗申請,近八成申請來自西非國家幾內亞比紹(Guinea-Bissau)和瓦努阿圖,合共有72人已向入境處申請入境香港。但當局未有透露多少來自兩國的「新資本投資者」獲批入境。
立法會議員林健鋒向政府質詢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進展,許正宇表示,計劃自推出以來已接獲逾3千宗查詢,主要來自潛在申請人及服務提供者,並接獲251宗申請,批出103宗申請的淨資產審查。
若「原則上批准」入境 可留半年
許正宇亦指入境處則已就42宗申請作出「原則上批准」,讓申請人以訪客身分在港逗留不多於180天,以便在期間來港作出所承諾的投資。
根據局方其後補充的書面答覆補充,提出申請的外國國民,有100宗來自幾內亞比紹,佔整體245宗申請四成;另外來自瓦努阿圖的申請有92宗,佔約37%,兩者相加已佔整體約78%。排第3的加拿大,只收到10人申請。
當局指盡快處理申請
書面答覆未有詳列,暫時入境處「原則上批准」的個案,多少宗來自幾內亞比紹和瓦努阿圖。許正宇表示投資推廣署及入境處會盡快處理申請,就淨資產審查的申請,如申請人提供的資料及證明文件齊備,投資推廣署一般約需三個星期完成審批;至於入境的「原則上批准」,在收妥全部所需文件後,入境處一般約需三星期完成審批。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申請門檻是申請人須投資最少3,000萬港元於獲許投資資產,包括投資最少2,700萬港元於獲許金融資產、非住宅房地產,以及投入300萬港元於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支持支持創新及科技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