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教育局今日公布,將在新學年更改中、小學英文和普通話科教師語文能力要求,以「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制度」(IELTS)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普通話水平測試」取代「語文能力評核」的筆試和口試。
教育局公布「優化教師語文能力要求」,宣布新措施將在2024/25學年起生效,由教育局舉行的「課堂語言運用」評核則維持。
英文教師須取IELTS 7.5級或以上整體評級 科主任須取8級或以上成績
在「優化措施」下,英文科教師如未持有英文科相關的學位及師資培訓,便必須在IELTS的學術領域部分,取得7.5級或以上的整體評級,聆聽、閱讀、寫作和口語各項分級,都要至少達到7級。另外,英文科教師在「語文能力評核」中「課堂語言運用」的評核亦要取得「達標」成績。
而新學年新委任或調任的英文科主任,就要在IELTS的學術領域部分,取得8級或以上成績,各項能力成績至少要有7.5級;「課堂語言運用」評核須取得「達標並表現優異」的成績。
普通話科教師須水平測試獲二級甲等或以上成績
至於普通話科教師,則要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普通話水平測試」取得二級甲等或以上成績,「課堂語言運用」的評核亦要「達標」。
另外,教育局與考評局合辦的「語文能力評核」筆試和口試亦會在2024/25學年起停辦,已持有「語文能力評核」筆試、口試和「課堂語言運用」相關成績而達到語文能力要求的教師,其資歷將繼續獲認可。
教育局:因應業界及持份者的關注、教育最新發展
在新聞稿中,教育局語文能力要求政策自2000年實施,旨在確保所有英文及普通話科教師達到最基本的語文能力要求,從而提高教育質素,政策推行至今已逾20年,英文及普通話科教師的整體語文能力不斷提升。
不過,局方表示,因應業界及持份者的關注、教育的最新發展、學生的學習需要及學校人力資源調配的需要等,檢視該政策的安排,制定優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