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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公布新《指引》 教師須自覺護國安、舉報潛在風險

教育局公布新《指引》 教師須自覺護國安、舉報潛在風險

【獨媒報導】教育局今公布《教師專業操守指引》,列舉多項教師「應該」或「不應該」做的事情,並歸納出8項教師具備的操守及個人道德。指引要求教師「恪守法治」,不謹個人要守法,還要「自覺維護國家安全」,教師被要求收到「違反社會普遍接受的道德標準的資訊」時,或者「發現校園內有任何潛在違法違規時」,須向學校管理層及警方等舉報。涉及嚴重失當的教師,可以終身停牌不得重新註冊。

教育局指參考不同國家及地區的教師專業操守後,歸納出「專業信念」、「恪守法治」、「以身作則」、「廉潔公正」、「盡忠職守」、「關愛學生」、「尊重私隱」和「維護專業」8項教師專業操守準則。

要正確理解憲法、基本法、國安法

在「恪守法治」的章節,《指引》要求教師守法和守規,尊重當局及學校的合法權力,並要「正確理解」《憲法》、《基本法》 和《香港國安法》,以及「自覺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公眾利益」,培養學生正確的國家觀念等。

《指引》在這部分列明教師應該「正確理解」國歌法、國旗法等,培養學生「正確的國家觀念、國民身份認同和民族感情」。另外亦要求教師在收到涉及違法違規,或違反社會普遍接受的道德標準的資訊,或發現校園內有任何潛在違法違規時,要向學校管理層、警方及/或有關部門舉報及處理。

不應縱容任何潛在違法違規活動

「不應該」的部分,指引指教師不應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違反《基本法》、《香港國安法》或任何香 港法律的活動;又不准鼓吹違反社會秩序,直接或間接煽惑或促使學生進行違法違規、違反社會秩序的活動。另外教師亦不應該縱容校園內「任何潛在違法違規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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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若蓮 Facebook 圖片

極刑可以終身停牌

《指引》又訂明處理個案機制,教育局在收到有關教師的投訴後,會先要求學校作調查,讓教師向校方申述,並讓校方先採取跟進,並向教育局提交報告。教育局會設「內部專責小組」,審視每宗教師涉及違反專業操守的個案,並公告懲處。《指引》指出,對於輕微個案,教育局會向教師發出勸喻信,提醒教師不應作出有損教師專業形象的行為。

「較嚴重」及「非常嚴重」的個案,教育局會向教師分別發出警告信和譴責信,嚴正警告有關教師如再次作出失當行為,局方會考慮按《教育條例》取消其教師註冊。

針對「極嚴重」的個案,教育局會根據《教育條例》取消涉事教師的註冊,一般在3年內不會再考慮其重新註冊的申請。另外涉及嚴重專業失當的教師,將會「終身停牌」,不得重新註冊。涉事教師可以在21天內提出上訴。

社交媒體私人對話流出 教育局發譴責信

指引列舉12位教師違反專業操守的個案,當中包括「虐待兒童」、「管有非法用途工具」、「盜竊」、「未經批准擔任校外工作」、「洩露入學面試題目」、「在社交通訊平台言行不檢」、「採用偏頗失實教材」、「持續教授錯誤內容」、「處理學生秩序失當」、「向學生作出不道德行為」以及「不恰當地與學生單獨進行校外活動」。

涉及「管有非法用途工具」的個案,是一名教師因為該罪罪成而判監禁,教育局認為教師的違法行為可能危害他人安全,亦為學生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破壞教師團隊的聲譽,有負社會對教師的期望,並非適合及適當擔任教師的人員,決定取消該教師的註冊。

涉及「在社交通訊平台言行不檢」的個案,一名教師在社交通訊平台發布大量粗言穢語和侮辱他人的言論,雖然是與朋友之間的私人分享,但相關帖文仍流出「朋友圈」以外,以至流傳至家長及學生之間。教育局最終認為嚴重影響教師的形象,向涉事教師發出譴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