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今早開會通過收緊「富戶政策」,提高富戶的公屋租金,若租戶入息超額2倍但不高於3倍,將由現時交1.5倍租,增至交2.5倍;若入息超額3倍至不足4倍,由交2倍租金增至交3.5倍;入息超額4倍至不足5倍,就增至交4.5倍租金。 至於「極刑」遷出公屋的水平,房委會決定暫時不降低入息水平,但要求若租戶在連續兩個申報周期,即4年內仍維持入息超額4倍至5倍,租戶就要遷出。
委員會主席黃碧如見記者時強調,收入超入息4倍的人士是最有能力「向上流、向上進」的一群。不過同時指,受影響租戶人數很少,今次修訂「富戶政策」絕非為了增加政府財政收入。她預計新措施生效後,每年可為政府增加15.3億元收入。
4年申報期均為「超級富戶」須遷出
今次房委會開會前,早有放風知會「富戶」租金將有大幅上升,會前未有交代的是「富戶」遷出公屋收息要求會否改變。黃碧如在會後指,富戶的額外租金水平將由過往的三級制,變為四級制,若「富戶」在兩個申報周期,即4年內的入息限額均超出4倍,但不多於5倍,有關租戶亦要遷出單位。
她解釋不降低遷出水平的原因,是政府推出「簡樸房」規管制度,令市場上細單位的供應減少,加上來港工作的「人才」對租樓有需求,房委會認為現時不宜降低水平。她指現時有兩個申報周期「長啲時間」,可以令租戶有更多時間考慮。
黃碧如又指「富戶」租金看似「好似好驚人」,但相比一般公屋家庭,富戶在扣除公屋租金後,每月可動用的資金仍比一般公屋家庭高,她舉例一個富戶家庭月入8萬元,即使交10%租金,每月仍有7萬多元可以動用,十分充裕,她認為該些人是「最有能力向上流、向上進」的一群,政府會「幫幫佢哋」和推動他們向上流。
推動「上流」 下期綠白表五五開
推動的方法是什麼?黃碧如指當「富戶」自願遷出單位後,可保留「綠表」資格4年,她稱連同兩個申報周期,公屋戶可以用8年計劃是否買資助房屋。而由下一期居屋銷售計劃開始,「綠白表」比例會調查至五比五。
至於受影響的人數,黃碧如表示今次「富戶」加租絕非因為增加政府收入,而是將珍貴的資源用在更準確的地方。她估計4萬名被界定為「富戶」當中,約有35,000戶要交2.5倍租金,約4,200戶要交3.5倍租,約200戶要交4.5倍租金,她強調受影響人數很少,為政府每年增加15.3億元進帳。
她預計措施在今年10月實施後,估計最快要遷出的富戶將於2029年10月出現。
分開申報資產 稱為家庭和睦免爭拗
早前有立法會議員反映,有仔女隱瞞居住公屋的父母,私下購入物業,房署最終得悉該公屋家庭資產超出上限,連父母也「踢出」公屋。
房委會主席黃碧如今表示,房委會擬要求公屋住戶所有家庭成員分開申報,若「真係有問題產生」,房署可以辨別哪個家庭成員涉及虚假申報,希望「不知情」的家庭成員可以被辨別。有記者問到,政策會否鼓勵租戶分居,黃碧如強調政策目標是促進家庭和睦,「唔好第日賴你冇講到(有物業)」,她強調各名家庭成員均要為自己負責,「唔好連累屋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