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2017年《施政報告》中,建議房協以先導形式容許業主出租未補價的單位予有需要家庭,及後經2019年「優化」並納入房委會未補價單位。惟計劃推行至今反應一般,房協21個屋苑約15,000個單位及房委會240個屋苑約34萬個單位符合資格,卻僅錄得64宗租約簽訂個案。
房協是於2018年推出「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容許業主將個別睡房出租予有需要家庭,及後計劃經「優化」後,容許業主整個單位,並納入房委會轄下的居屋等。不過房協及房委會合共35.5萬個符合計劃資格的單位,由2019年年尾至今年4月,雖然有約500位合資格業主及約360個合資格租戶申請獲批,但最終成功簽訂租約的僅有64宗,租金中位數為8,000元,約九成以整個單位形式出租。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本周一(6月7日)討論,多名議員批評只有64宗個案是強差人意。房協總監楊嘉康表示,申請計劃的約500位業主中,最終約三成決定自住單位。至於合資格的360個租戶中,有約三成在簽訂租約前獲派公屋,四成則因地區、面積不合心水,餘下三成則因租金偏高而未能成功配對。楊嘉康又指,八成租戶期望租住於港島及九龍,惟業主租盤中七成處於新界。
運輸及房屋局副秘書長張趙凱渝指,全港合符此計劃申請資格的租戶(包括未申請此計畫者)約有14萬人。多名議員批評推廣不足,自由黨邵家輝稱「政府啲嘢做咗就要俾人知」、「起碼都要(向合資格的14萬人)寄封信。」實政圓桌田北辰則直斥計劃「非驢非馬」、「失敗中的失敗」。田北辰質疑,既然業主不自住單位,應該售回予政府而非出租。
田北辰更建議向相關業主徵納物業空置稅,增加空置單位業主出租或出售單位的誘因。不過委員會主席、自由黨張宇人表明反對,促田不要令政府官員「你唔好令佢難做啦。」
熱血公民鄭松泰亦認為同計劃「由頭到尾都係非驢非馬」,謝偉銓則質疑計劃未有訂定租金上限,若業主所訂租金高於市值,則變相「政府幫佢賺錢。」他又認為政府投放大量資源推行計劃,但成效卻不理想,認為不符衡工量值。房協行政總裁陳欽勉則表示,不設租金上限乃希望運作上更有彈性,又指大多數家庭可負擔業主定價。
64宗成功個案中,有60宗為房委會轄下居屋,僅4宗為房協轄下居屋。房協表示將與房委會商討下一步計劃,房委會亦會決定是否繼續參與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