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李翠琼(領匯監察主席)
香港正急速步入超老齡社會,統計處預計65歲或以上長者的人口,推算在未來25年間將增加近一倍。長者人口會由2021年的145萬上升至2046年的274萬,佔總人口比例36%。(註一)政府一直強調香港公共房屋是為低收入家庭確立已久的安全網,60歳或以上居住在公屋的長者人數約有70萬(註二),佔公屋人口近30%;由此可見,公屋成為老年貧窮的集中地,而部份已出售商場的屋邨,情況更趨嚴重。
2023年,特首第二份《施政報告》中提出「惠民生,添幸福」的口號,究竟過往政府在推動安老政策和措施,有否改善長者在生活方面的需要呢?政府強調安老政策的方針是「居家安老」,讓長者盡可能在社區中安享晚年。然而,「區」隨人老的問題日趨明顯和惡化,政府在支援長者居家生活的社區支援服務不足,而結構性老人貧窮化正是問題的根源。根據樂施會報告指出65歲或以上的非經濟活躍長者貧窮率達39.8%。(註三)正所謂:「人又老、錢又無、身體又唔好、仔女幫唔到」的長者,如何能在社區住得安心?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似乎最能和應特首《施政報告》的口號,前陣子高調提及要增強公屋居民的幸福感,並為提高長者生活質素,利用各種樂齡科技產品的配合改善屋邨外內設施,例如加裝淋浴間防滑地磚、未來北區的屋邨會預留三分之一土地作公共空間之用等。這些措施或許對長者有一定幫助,但無助改善貧乏的生活。此外,局長更提及為紓緩本港房屋問題,認為長者毋須趕至市區返工,更建議輪候公屋的長者可選擇擴展市區或新界等地區。這點對於長者搬往全不熟悉的新社區,即使居住空間增加了,但社區網絡斷裂,親友支援系統也瓦解了。何局長建議增添幸福感的措施,能否帶給貧困長者生活上的安全感?
出售公屋的商業設施 長者生活缺乏安全感
2005年房委會出售公屋商場、街市及停車場商業設施予「領匯」(現易名為領展)。私有化後,屋邨情況變得跟從前不一樣了!不論領展及轉售後的新業主的營運方針均為利潤最大化,透過商場裝修翻新,不斷瘋狂向原來的商戶加租,無法負擔昂貴租金的小商戶只能黯然離場,新引入的外判商和連鎖集團,壟斷商舖或街市,地區偏僻的屋邨,最終淪為空置的死場。
長者的基本生活需要離不開醫、食、住、行幾方面,基層長者以為入住公屋後可以得到保障,可以減低日常生活的經濟壓力。但私有化後的商場街市,令大部份的貧窮長者根本難以負擔,被迫減少購買食物及日常用品。政府在2005年決定出售商業資產,將公共資產私有化,後患無窮,這些改變只會對貧困長者的生活越來越不便。今時今日,就算政府不斷加鹽添醋,為公屋居民增添幸福感,對公屋長者的生活質素,都難有甚麼改善。
出售資產分業權 社區設施難改善
大窩口邨爭取在社區中心「興建升降機」和葵涌邨爭取屋邨辦事處與長者鄰舍中心「遷址互調」兩個公屋邨案例,正好反映甚麼才是公屋長者及居民的真正需要。
房委會提供宜居及無障礙環境的工作承諾。(註四)大窩口社區中心早在2007年提議興建升降機,但一直毫無進展。究其原因,是社區中心建於房委會已出售予領展的多層停車場之上,由於涉及共同業權的開支攤分,必須得到業權人的同意。其後,大窩口的商場及停車場轉售予新的業權人,持有停車場業權的新業主不同意房委會的補償方案,令興建計劃拖延。這件事充分反映房委會在出售公共資產後,未能負起應有的責任,最終要其他政府部門運用公帑近3,000萬去補鑊為其善後的荒謬案例。
規劃失誤部門卸責 長者中心地點錯配
葵涌邨自1997年重建,人口接近四萬人。屋邨(第一期)重建後供居民原邨安置,人口老化程度嚴重,但因當年服務規劃失誤,長者服務不足。多年來,經居民向安老事務委員會及不同政府部門反映,要求在屋邨(第一期)開設長者鄰舍中心,彌補前期規劃失誤。幾經曲折,社署及房署表示會在2027/28年度大窩口道插針樓計劃時預留地方開設有關服務。然而,長者普遍不滿有關「地點錯配」,既不能服務人口老化最嚴重的小區,而且新址附近設有同類服務,服務地點過於集中,規劃上亦未能配合社區需要。
由於房署現時在葵涌邨夏葵樓及綠葵樓已設有兩個屋邨辦事處,新建兩幢插針樓會再開設第三個屋邨管理辦事處,因此,居民在規劃階段後向房署提出「遷址互調」的雙贏方案,建議將現時夏葵樓超過500平方米的屋邨辦事處,騰出303平方米使用空間開設長者鄰舍中心,同時保留其餘空間改作小型屋邨辦事處,服務居民,將插針樓預留服務長者的處所空間與新的屋邨辦事署合併使用,至今未有結果。
惠民政策不能口惠實不至
以上的狀況正反映當局沒有針對長者的生活需要作對有效的回應;因此,現時屋邨包括領展、其他私人業主及房委會轄下的商場,均須要重新評估未來人口老化在社區規劃、購物及使用設施和服務的需要,如果長者在居住社區內商場及街市難以購買所需的生活用品及服務,他們又如何「居家安老」?政府的施政方針實在有需要檢討,必須有效解決出售公共資產對社區的禍害,才能真正讓長者在社區中居家安老。
2016年,政府在《施政報告》提出投放資源建設「長者友善的社區」,從道路交通、社區設施、居住環境等多方面加強支援長者日常生活所需,讓更多長者能居家安老,積極樂頤年。但上述大窩口邨突顯因出售公共商業設施而衍生的問題,仍拖延至今。至於仍是房委會管理的公屋邨,如上文提到的葵涌邨同樣是服務規劃失誤,政府當局須正視「地點錯配」,積極回應社區長者的服務需要。
至於公屋商業設施出售後,房委會作為銷售及買賣協議書的契諾執行人,須確保領展及已轉售的物業業權人須切實執行相關法律文件,包括地契條款、大廈公契、限制性契諾的福利租賃及分攤比率協定,這樣才能避免公屋商業設施脫離原來以人為本、服務居民的初心。
註一:香港人口推算2022-2046-政府資訊,2021年7月21日
註二:香港便覧-房屋(2022年7月)https://www.info.gov.hk>housing
註三:樂施會《香港貧窮狀況報告2023》疫後復常下的兩極化復原,2023年9月19日
註四:香港房屋委員會,《同心抗疫共建未來》2021/22年度年報及財政報表 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