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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舉報虐兒草案三讀通過 田北辰提升罰則修訂被否決:袋住先

強制舉報虐兒草案三讀通過 田北辰提升罰則修訂被否決:袋住先

(獨媒報導)昨日立法會三讀通過《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規定社工、教師、醫護等25類專業人士須舉報嚴重虐兒個案。當局建議引入兩級制刑罰,即經簡易程序定罪後,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若經公訴程序定罪,最高罰則為監禁3個月和罰款5萬元,刊憲後18個月實施。《條例草案》獲79票贊成、0票反對,僅實政圓桌田北辰一人投棄權票。

在長達近7小時的會議上,議員圍繞最高罰則進行激烈討論,《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鄧家彪今早接受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訪問,形容草案是重大社會工程,對三讀通過表示開心。田北辰則在同一節目中稱,雖對結果表示不滿意,但認為「愛國者治港後終於有真辯論」。

田北辰在草案的討論階段多次提出建議,將最高罰則提升至一年未果。他在電台節目中表示,最高罰則沒有阻嚇力,「明顯搞唔掂啲專業人士」。他形容該草案是「袋住先」方案:「無足夠阻嚇力嘅法例立嚟做咩?係咪個個對自己有個交代?」

鄧家彪則指,該草案經歷三場公聽會,諮詢了各類專業團體,「如果最後改變咗法案嘅關鍵內容,對凝聚各方保護兒童係一個破壞」。他否認刑罰越高,產生的社會效果約好,認為將最高罰則提高至監禁一年會增加「機械式舉報」現象。

不願專業人士感「負面」 鄧家彪:與其他嚴重刑事犯罪強制舉報法例一致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鄧家彪對法例通過表示開心,他形容草案涉及多類專業人士共同保護兒童,是重大的社會工程。對於昨日會上激烈討論的最高罰則問題,他則表示,草案修訂以來,凝聚了各方力量,認為若改變了法案的關鍵內容,將破壞這以凝聚力。

他舉其他嚴重刑事犯罪強制舉報的法例做比較,認為可以參考此類法例的最高罰則,而三個月即是最合適的上限。他認為此舉可避免專業人士感到「被針對、負面」。同時,他認為專業人士應發揮能力協助兒童,強調若提高罰則或令社會「風聲鶴唳」,出現大量恐慌性「機械式舉報」。

至於法例推出後的配套問題,他指,短期內將增加96個嬰幼兒宿位,40個專職人手包括警方、社署人員。他表示,「最無良心的家暴最隱蔽」,認為需要增加人手揭發隱蔽家暴,相關職位「多多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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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家彪(資料圖片)

田北辰對結果「耿耿於懷」 批部分議員「袋住先」

田北辰指,《條例草案》最早由自己提出,故自己視其為「親生仔」。昨日三讀通過的法案中,最高罰則為監禁3個月,他表示對此「耿耿於懷」,認為罰則沒有阻嚇力,「明顯搞唔掂啲專業人士」。

勞工及福利局長孫玉菡早前表示,只要有監禁就有阻嚇力,田北辰多次提出異議。他以「童樂居案」的判罰為例,指其中兩名施虐者分別被判監3和4個月,僅佔最高刑罰10年2.5%和3.3%。他用相同比例推算,認為最高刑罰三個月情況下,法官或只判2-3日,「唔夠時間反省就返屋企了」,又指「最大可能性是一個小時都不用坐」。

參考法例方面,田北辰則認為不應參考本地其他罪行的強制舉報條例,而應參考海外同類罪行的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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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北辰(資料圖片)

鄧飛:利用科技更新實務守則 方便專業人士理解

立法會議員鄧飛亦對法案表示支持,認為對於專業人士,如罪名成立則面臨「釘牌」,身敗名裂,阻嚇力已夠大。

他表示自己關注如何在刊憲18個月期間協助專業人士理解法例,指會有委員會整理個案,預計明年下半年完成實務守則。他又指,將利用科技適時更新指引,相信可以令業界清晰明白是否需要舉報。

鄧飛
鄧飛(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