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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鈞:國安案不設陪審團仍有公平審訊 區院僅一法官審理但無人質疑不公平

張國鈞:國安案不設陪審團仍有公平審訊 區院僅一法官審理但無人質疑不公平

(獨媒報導)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上周收到律政司致函,要求就支聯會等人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一案不設陪審團,為第四宗國安法案件有此安排。被問到會否成爲常規,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接受電視訪問指,須視乎社會發展,又認爲不設陪審團「唔代表嗰單案件冇公平審訊。」他強調,案件改由三名法官「三司會審」,能確保被告人得到公平審訊的權利,又提到區域法院等處理刑事案件亦得一名法官或裁判官審理,「但係從來唔會有人質疑過,我哋呢啲由一位法官審理,係有任何嘅唔公平。」

國安案不設陪審團成常規? 張:視乎社會發展

現時共有四宗國安法案件,在移交高等法院後被律政司指示不設陪審團,分別為唐英傑案、黎智英案、初選47人案以及支聯會顛覆案。鄒幸彤上周在社交平台發文,指收到律政司致函要求審訊不設陪審團,理由包括:「案件具有涉外因素」、「保障陪審員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及「若審訊在有陪審團的情況下進行,有可能會妨礙司法公義妥為執行的實際風險」。根據《港區國安法》,高院原訟庭的國安檢控案件如不設陪審團,將改由3名法官組成審判庭審理。

不設陪審團會否成爲常規?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接受有線新聞《有理有得傾》訪問,指須視乎社會發展,即使律政司提出不設陪審團,「唔代表嗰單案件冇公平審訊。」他強調,案件改由三名法官「三司會審」,能確保被告人得到公平審訊的權利;又提到,區域法院或裁判法院處理刑事案件,一直由一名法官或裁判官負責審理,「但係從來唔會有人質疑過,我哋呢啲由一位法官審理,係有任何嘅唔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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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這個機制並非香港獨有,其他處理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在處理與國安相關的案件時亦有類似機制;重申審訊公平與否,最重要是有公平、公開的程序,以及有客觀證據讓法庭作裁決。

黎智英案提釋法 張:跟制度去做 對法制發展最健康

壹傳媒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抗辯《港區國安法》案件,終審法院拒絕律政司申請上訴許可,特首李家超其後提請人大釋法。張國鈞指,正等候有關安排,案件正進入審訊階段,不宜評論太多,但提到人大常委除了考慮特首提交的報告外,亦會考慮需否觸及其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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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資料圖片)
曾多次代表港府打官司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Baron Pannick)早前撰文,指如人大常委會否決香港法院判決,對香港司法獨立算的破壞難以估算。張國鈞表示,人大常委釋法權是憲制秩序的重要部分,「實施有關法律嘅時候,遇到一啲唔準確嘅理解、或者唔清晰嘅地方,我哋就可以透過憲制秩序機制去解決。」他強調,只要制度夠清楚,「大家跟住個制度去做嘅時候,我相信反而對法制嘅發展係最健康嘅方向。」

終院在駁回律政司申請的判詞提到,儘管律政司提出的嶄新論點有「明顯重要性」,但太遲提出故不符合案例設下的門欖。被問到律政司是否低估事件,張未有正面回應,僅稱「我哋做律師嘅,永遠覺得自己可以做得更好,每單案件一定抱著呢個態度做事」,但處理案件期間須面對很多新發展、新問題,最重要是以現有憲制機制妥善理順。

指註冊律師數穩步上升 無明顯流失

近兩年共6名高級律政司人員離職,對於法律界人才外流情況,張國鈞指律政司比整體公務員的流失率略低,相信任何機構一定「有人出、有人入,係好正常」,重申1997年至今香港註冊律師數目穩步上升,並無明顯流失。他提到,當局正研究提早吸納法律學院的學生加入,並舉辦法律草擬比賽及工作坊,讓他們認識法律草擬過程。
至於會否參考醫學界做法,強制法律學生在律政司服務一定年期,他說:「種種唔同措施,我哋都有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