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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落案起訴60歲男子 涉路試犯錯後賄賂考牌官

廉署落案起訴60歲男子 涉路試犯錯後賄賂考牌官

【獨媒報導】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60歲男子,他涉嫌在運輸署駕駛考試路試犯錯後,以2,000元行賄考牌官意圖獲考試及格,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被告獲廉署批准保釋,下周二(20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賴長明(60歲)在今年7月9日到運輸署油塘駕駛考試中心參加路試,由一名運輸署二級考牌主任主考。他涉嫌在路試中犯下嚴重錯誤,及後向該考牌主任提供2,000元,意圖獲對方給予及格成績。

該名考牌主任拒絕受賄,並在駕駛考試結束後向運輸署報告事件。廉政公署在接獲運輸署轉介的貪污投訴,當場將拘捕被告。

運輸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廉署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被告。

廉署發言人表示,廉潔公務員隊伍是香港長久賴以成功的基石。廉署讚揚公務員面對貪污仍持廉守正,又提醒市民,行賄公務員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七年及罰款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