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去年有愛國組織於國慶期間,向路政署申請在路邊燈柱懸掛逾1,200支國旗,事後收到署方發出逾14萬元收費。建制派專欄作家屈穎妍昨日在報章專欄指控路政署濫向愛國人士收費,批評是荒謬。路政署晚上回覆《獨媒》查詢指,路燈維修承建商需在旗幟懸掛期間巡查,每支旗幟徵收港幣6元巡查費是既定標準。署方指沒有豁免收費的機制,惟其後收到立法會議員信函,已「積極」跟進,並指審批豁免程序快將完成,將向團體退款。
屈穎妍今次「成功爭取」,她昨日在《頭條日報》專欄發炮,質疑「掛國旗要收租?」她指有愛國者在2020年「快閃」將國旗掛滿公路,但官方指掛旗行為未經申請屬違法,全數清走。翌年有團體向路政署申請,在元朗粉錦公路和錦田公路沿途燈柱掛國旗,於9月20日至10月9日期間懸掛。事後收到路政署的收費單據,總額14.7萬元。收費佔最多的是「檢查費」,共14.5萬元。
兩立會議員昨去信施壓
屈穎妍在文中質疑,掛國旗本應是「政府的責任」,由民間「代勞」事後卻要市民支付,她炮轟「黑暴那年掛通街的文宣,政府有收過他們分文嗎?」自由黨成員、立法會選委界議員李鎮強,以及另一選委界議員陳仲尼「關注」事件,並將事件升溫,他們在昨日以議員身份去信路政署署長,要求回覆;他們又將收費單據圖文並茂貼於Facebook。
本網今向路政署查詢收費安排,又問署方有否在申請時向團體述明收費。路政署晚上回覆本網,指任何人士或團體欲在路燈燈柱上懸掛旗幟,可向署方提交書面申請。按現時收費原則,署方需向申請人收回路燈維修承建商在旗幟懸掛期間進行巡查工作的費用,根據既定的標準,申請人須就每宗申請繳交港幣1,990元的行政費用,另須就每支旗幟繳交每日港幣6元的巡查費。
機制本無豁免 今表示「快將完成豁免程序」
路政署又指,去年8月首次接獲民間團體申請,於燈柱懸掛國旗以慶祝國慶,按既定程序處理有關申請,「隨即批出有關申請」,團體已繳付相關費用。署方又指「其後收到立法會議員的信函」,對方要求酌情豁免該團體的費用。雖然現行審批程序並無豁免收費的機制,但路政署指「本署一直積極與相關部門跟進申請豁免收費的具體安排」,又指「審批豁免的程序快將完成,本署會盡快通知相關團體退款的安排」。
路政今年無收到團體申請掛旗
至於今年掛國旗的情況,路政署指由於政府在全港超過二百條主要街道的燈柱懸掛了紀念回歸廿五周年直幡。至今未曾收到民間團體在燈柱懸掛國旗或區旗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