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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交椅洲填海三份「工程項目簡介」向環保署提出的意見

就交椅洲填海三份「工程項目簡介」向環保署提出的意見

坪洲北望向交椅洲方向

本文為我們分兩次向環保署提交意見書,略作整合刊於此。

就環境保護署接獲的「交椅洲人工島填海」﹑「交椅洲人工島發展」及「香港島 -大嶼山東北連接路」三份「工程項目簡介」,我們認為對三者作整體回應才是聚焦討論。但必須申明,我們反對中部水域人工島項目,無論規模及數量。

項目一拆三——迴避探討全局影響

工程項目倡議人在文件指因應「中部水域研究的發展及基建設施的規模及範圍龐大」,分別提交三份環境影響評估研究的申請,美其名曰「以便根據各自的特性,就相關環境影響和緩解措施等展開更聚焦的討論」云云;然而,恰恰是中部水域人工島發展規模史無前例,其環境影響深遠,從各種工程準備開始一刻到人工島發展進入成熟階段需時以十年計,提交一份總觀全局的環評研究及其申請才是負責任的做法。

我們回顧《環境影響評估條例》以下條文:

4 (4)如某些相連工程項目個別而言並未達到附表2或3所指明的符合成為指定工程項目的資格的水平,而該等相連工程項目是由同一人或由相聯繫的人建議的,則如局長信納將該等相連工程項目分開的背後目的是規避本條例的施行,他可在諮詢署長後以書面指明該等相連工程項目為指定工程項目。署長須將一份指明該等相連工程項目為指定工程項目的指明文件的文本,給予建議或正進行該等相連工程項目的人或相聯繫的人。

條文的精神是防止任何工程項目倡議人規避條例的實施,將項目分拆令其不用申請環評固然是一種規避手段,但將龐大項目斬件提出——正如項目倡議人的做法——各自進行環評,迴避在一個環評研究詳述其多方面而又大規模的環境影響何嘗不是一種「規避」?

環境保護署必須要求項目倡議人說明其評價全局環境影響的方法,並由單一環評研究及報告處理故弄玄虛的三份申請。

PHOTO ONE
範圍界線說明不了範圍

按文件附圖,無論是所謂「暫定的填海範圍」還是「暫定的可能發展」紅色界線均緊貼坪洲,並且穿越周公島;另一方面圖中文字表述卻寫著「填海將不會佔用任何現有島嶼」及「發展將不會佔用任何現有島嶼」,紅線範圍「只作參考」云云。坪洲海岸保護區及作為「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的周公島被劃進紅線且連在一起究竟為何?假設從坪洲的低潮線填海並發展至整個周公島東半部海岸的低潮線,所謂「不會佔用」只是字面成立,人工島同各島嶼已實然連繫。再者,文件中有大量語焉不詳的「防波堤」之類的建設,隨時侵佔各島海岸,加上多次提及可能要在「發展範圍外」覓地進行的其他相關用途,例如海事工程污泥存處理地點以至鐵路車廠,「不會佔用」只是一面之辭。將來周公島內開挖岩洞作為第四個項目——鐵路車廠——並非不可能。

項目倡議人在文件上不具體交待卻在示意圖上劃紅線穿越現有島嶼,字面上說句「不會佔用」,其實是互相矛盾。這樣的「工程項目簡介」原來期望環保署通過進行環評?我們反對中部水域人工島項目及有可能出現的任何在「範圍以外」,直接或間接觸及坪洲及周公島的潛在項目,無論其規模或性質。

項目倡議人不可能隨意為之,按資料,項目倡議人聘用的顧問最遲不晚於本月中(十一月)完成一份名為 Report on Preliminary K(au) Y(i) C(hau) Artificial Islands Reclamation Extent 的文書予項目倡議人,然則項目倡議人應有較為完整的填海界線/範圍初步概念以至方案,因何現在突兀提交前述問題重重的界線範圍?

環境保護署必須要求項目倡議人提交對一般合理人士而言認同為有意義的範圍界線,界線必須遠離坪洲﹑周公島及交椅洲。

水質﹑海洋生態

整個「中部水域人工島」項目對海洋生態的影響並不單在於填海工程及其基本竣工後。影響是具全局性,包括填海導致全港水域面積(及海水體積)減少﹑水流動模式被永久改變﹑排入本港水域污染物大量增加等等。我們十分詫異項目倡議人並未基於上述情況而提出一個本港海域海洋的物理﹑化學及生態影響的研究,並評估項目將如何減少全港海洋水體及生態系統吸收及儲藏二氧化碳的能力,及評估其對國際或本地就控制氣候變化﹑維護生物多樣性的綱領行動的破壞。
填海工程項目簡介在有關水質影響的段落指「於填海工程竣工後,在填海土地、海上高架橋樁柱位置及經調整後的碇泊區附近的海水流動模式將被永久改變。預計部分海域的水動力及水質將受到影響。」(見3.4.5)而「上述由本工程項目的施工階段所帶來的影響將會在環評研究中評估和研究,並且建議適當的緩解措施。」(見3.4.6)我們再看「交椅洲人工島發展」項目,它的污水處理廠排放的污水將含無機氮等污染物﹑區域冷卻系統將排出熱水﹑海水化淡廠排出鹽份,通通入海。接收它們的水域水質基線是填海工程前的還是填海工程後的?項目倡議人在「交椅洲人工島發展」項目簡介中並無介紹如何詳細評價「水動力」已永久改變的情況下,整個中部水域人工島項目帶來對海水水質及海洋生態的累積影響。

「人工島發展」項目簡介並無段落有意義地提及「海洋生態」,更為嚴肅的是,假如「交椅洲人工島填海工程」的緩解措施實施後其水質抽空而言「可以接受」的話,是否表示填海工程本身可以啟動?而完全不用顧及加上另外兩個工程項目,及更多潛在項目的累計影響?

環境保護署必須要求項目倡議人因應整個中部水域人工島項目的施行,進行有意義的全港海洋生態研究(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海洋物理﹑化學及生物學上)及評估項目在這方面的影響。

漁業

是次填海及發展工程直接破壞一千公頃以上海域,按漁農自然護理署的最近期估算(2016/17年捕魚作業及生產調查),坪洲至交椅洲一帶是中部水域漁產量較高的海域。漁護署指「政府近年推行了一系列的漁業管理措施,以存護漁業資源」。在此背景下,我們有理由相信項目位置及其周邊的漁產量已有提高。上述官方在2016/17的調查事隔多年,亦已過時。我們認為本項目需進行類似規模調查,及其他國際認可的漁業資源取樣﹑計算﹑評估等作為基線數據之一,並審視項目範圍及中部水域(包括但不限於維港以西﹑大嶼山以東﹑南的海域)的漁產及生物資源總量及內容。並就整個中部水域人工島發展侵佔的水域﹑引起的水流動模式及水體變化及其連帶的海洋生態變化所造成的漁業影響進行評估。取得的數據及分析應與該區作業的漁戶共同評議。

PHOTO TWO
漁業圖

危害因素/潛在風險

我們對環境影響評估框架下有關危害因素/潛在風險的內容感到難以把握,但作為最接近項目範圍的居民角度而言,項目構成的危險/風險必須加以正視。環境保護署應在其力所能及,在沒有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條例」下盡力處理,我們亦注意到「環境影響評估程序的技術備忘錄」並非法例。

填海工程項目文件提及「由於填海可能佔用部分現有碇泊處,因此碇泊區將須調整,並可能須於奇力灘進行若干挖泥作業。」文件並無透露現有碇泊處的詳情,資料顯示,位於交椅洲南面是「危險品碇泊處」(Kau Yi Chau Dangerous Goods Anchorage),而該碇泊處相當部份將被填海侵佔,合理的推斷包括現位於青衣南的西面危險品錨地(Western Dangerous Goods Anchorage)需要擴充,又或奇力灘碇泊區將需要容許危險品船隻碇泊。奇力灘地理位置比交椅洲南面「危險品碇泊處」更接近港島及西九龍,填海工程和交椅洲南面危險品碇泊處置換工程兩者施工工期勢有重叠,兩者之間是否潛在風險或互為對方的危險因素?

另一項危險因素是項目將永久改變渡輪航道,不可逆轉。按填海範圍圖,填海工程及人工島將令坪洲及梅窩往返中環的渡輪必須兜大圈繞過人工島南面才可繼續採用現時「青洲北航道」進出維港,又或跟其他各式船隻一併使用「北航道」。這將增加北航道的使用量,亦要留意再加上奇力灘碇泊處(及西面危險品錨地?)的重新佈局造成的叠加的影響。項目倡議人或環保署或會視上述為「海上交通影響評估」事宜,然而,對離島居民(甚至在市區面向港口西的居民)而言,這是實實在在的安全風險,必須盡快評估。環保署應要求項目倡議人提交「工程項目簡介」補充資料,列明各受影響碇泊處及錨區的面積及初步重新佈局,以資公眾了解及給出意見,並確立為是次環評研究內容。

PHOTO THREE
奇力灘藍框圖

PHOTO FOUR
航道圖(2018年),並不反映現在建議,來源自海事處

景觀及視覺

「有一點必須承認,此類評估工作會帶有主觀判斷成分和受個人喜好影響。在進行評估時,必須顧及社會人士對某些景物的感覺和期望 。」見《環境影響評估程序的技術備忘錄》 附件18「景觀及視覺影響評估的指引」。

我們必須指出整個中部水域人工島項目不是一個填海做地的項目而已,在涉及景觀及視覺影響而言,人工島上此後的長期發展造成的影響同樣是不可逆轉。即使在現階段,我們要面對的其實是項目位置上大幅被永久改變的地景,將有大量高空發展的構築物。因此,環保署應確保是次環評能處理上述。例如同一景觀模擬圖應包括整個項目的不同階段,例如模擬成型中的人工島外,亦要模擬當中有大量百米以上樓宇。再者,項目將永久改變港人十分重視的「海景」,因此,應選取從港島及九龍市區等等不同位置的樓宇望向項目點的視覺觀景位置,並製作包括模擬夜間情況的模擬圖,以理解項目範圍龐大建築群發出的光對「海港夜景」的影響。

坪洲作為最接近項目位置的社區及市民旅遊目的地之一,受項目造成的景觀影響的不單是居民,這一點環保署必須確認。從坪洲的北部大利島﹑洲仔橋﹑北灣到香港電台發射站附近(見附圖),再到東灣海灘,以至手指山一帶高地及東南部曲折海岸線望向項目位置及接駁道路方向都會發現原有景觀被永久改變,並出現標高百多米的樓宇以至橫跨數公里的橋樑。坪洲就是一個「敏感受體」。環保署必須要求項目倡議人詳列其將要研究的坪洲所受的視覺及景觀影響位置於「工程項目簡介」補充資料上,才作評議。

小結

一拆三的環評可能出現一個荒謬情景:中部水域填海環評過關可以動工,而人工島發展的環評卻不過關,當局將無從繼續推銷「人工島發展」,但填海工程繼續落實進行。

發展局在十月的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已表明將考慮容許未通過城市規劃程序﹑沒有計劃大綱圖(OZP)的情況下進行填海。項目倡議人似乎正在實踐上級部門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