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現時本港所有食肆,按法例皆禁止狗隻進入。去年環境及生態局回覆立法會議員指,正檢討相關規定,料需時一年。事隔一年,有立法會議員追問進度,局方稱仍在「調研」,審視是否有空間放寬狗隻禁入食肆的規定。
提問的是立法會議員陳曼琪,她指現行法例窒礙香港寵物產業的發展潛力,寵物友善政策仍有很大的優化空間。她問及會否制訂寵物友善食肆發牌制度及配套保險方案、試行開放戶外用餐區讓寵物進入,以及容許食肆按面積、室內外空間及狗隻大小,設立分級准入制度。
環境及生態局副局長黃淑嫻回覆指,局方正與食環署「調研」其他地區做法,審視是否有空間放寬狗隻禁入食肆的規定。她稱社會對於狗隻進入食肆有不同意見,包括食環署經常收到就狗隻進入食肆的投訴,政府需考慮公共衞生、食肆營運環境及社會接受程度等。
民建聯陳克勤指一年研究期已滿,黃淑嫻重覆指社會上有不同意見、接受程度不一,她們明白社會文化隨時日改變,會盡快完成研究,日後適時跟進。
民建聯李世榮認為本港進展保守,黃淑嫻重申為「複雜課題」,但以西九文化區為例,可以於食肆牌照範圍外的公共空間與狗隻一起進食。民建聯李慧琼指自己亦養有一隻狗隻,明白市民的顧慮,「自己以前都好驚狗」,倡當局加強教育。
《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第10B條訂明,任何人不得將狗隻帶進任何食物業處所內,以及任何從事食物業的人不得明知而容受或准許狗隻在任何食物業處所內出現。
目前從內地進口貓狗需檢疫120日,陳曼琪問及能否縮短至30日以下。黃淑嫻指去年12月已增設「第三A組別國家/地區」,如符合相關檢疫規定例如持健康證明書,檢疫期可由120日縮短至30日,當局會繼續與內地商討。
根據漁護署網頁,「第三A組別國家/地區」目前僅有立陶宛及澳門,中國內地仍屬「第三B組別國家/地區」,進口貓狗需檢疫120日。
政府正研究引入ISO格式寵物晶片,黃淑嫻稱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漁護署已諮詢相關持份者,稍後會向立法會提交修訂附屬法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