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二酚下周三列危險藥物 海關指旅客感疑惑可主動投案](/sites/all/themes/inmedia_2021/images/white.gif)
【獨媒報導】由2月1日(下周三)起,大麻二酚(CBD)將被列為危險藥物,海關今早舉行記者會提醒市民留神,市面上不少食品和護理用品,或含有CBD,在新法例下管有屬犯法。不少熱門旅遊國家都可以合法購買CBD產品,被問旅客如可避免誤墮法網,是否沒收後就獲放行,海關不回答有否執法寛限期,重申將會嚴正執法,又指旅客如果有懷疑,可以主動在關口或前往警署投案接受調查,會否遭受檢控要交由律政司決定。
新法例下周三實施,CBD產品正式被列爲危險藥物,進出口及管有含CBD產品即屬違法。海關情報科情報處理組署理指揮官歐陽嘉倫表示,現時市面上不少食品,例如糖果、朱古力、花生醬,以至個人護理和寵物用品,都可能含有CBD,而且產品上標示字眼有時很細,市民若不留神,隨時誤購產品觸犯新法例,歐陽嘉倫表示「市民真係要小心」。
多國合法購買 海關飛機派單張宣傳禁帶
他又指,現時美國、英國、歐盟、日本、泰國、澳洲等國都可以合法購買CBD產品,部分產品使用當地語言,但市民可以從大麻葉圖案得知是大麻產品。他又補充,市民亦要小心網購平台出售CBD產品,如果不肯定產品有無含有CBD,就最好不要帶回港,以免誤墮法網。
海關機場科航空旅客第二組指揮官陳啟豪強調,海關將會嚴正執法,會抽查郵包,以及巡查本地零售商,又會在關口設X光機及離子分析儀器,檢查CBD成份。他提醒新法例下管有及服用受管制物質,最高刑罰是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元。
多名記者問及,港人在外地購買產品很難察覺成份,海關會否有執法寛限期。陳啟豪指若市民懷疑身上管有CBD產品,可以主動「接觸海關同事」,而每宗個案情況不同。
主動投案有被捕風險? 海關:可以咁講
被問執法初期會否「搜到即拉」,抑或沒收及警告後放行,陳啟豪指CBD等於毒品,將會嚴正執法,如果有旅客有懷疑,提議「話畀我哋知佢有啲呢產品」,然後海關會問律政司檢控意見。他又補充,可以致電24小時海關熱線,或者前往居所附近的警署投案,他表示警方「可以幫到你」。是否等於有機會被捕?陳啟豪指「如果你堅持,可以係咁講。」
對於外地遊客,陳啟豪指將在來港航機上派發單張宣傳;據他所知,現時較出名的網購平台,已經貼出免責聲明,表明不可以出售CBD產品,並會主動將懷疑商品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