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警務處國安處今日(12日)拘捕一名49歲男子,他涉嫌在社交平台發布欖球賽播錯國歌帖文,及針對2019年西灣河警員開槍案作「起底」,被指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和十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及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條「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並導致該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罪。
國安處今早在香港仔區拘捕該名男子,他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調查指,該名男子涉嫌多次在社交平台發布具有煽動意圖,及違反個人資料條例有關「起底」罪行的訊息,當中包括侮辱國歌及針對警員及其家屬起底的帖文。
據了解,該名男子涉嫌在今年8月至11月期間,在社交平台Twitter 發布多篇具煽動意圖的訊息,包括在國際欖球賽事中播錯國歌,及早前寫錯國歌名事件的帖文。
另外,西灣河警員開槍射傷男學生「熊仔餅」周柏均,周與中學同學胡子鍵被指企圖搶警槍。案件上月底經審訊後,兩人被裁定企圖搶劫及阻差等三罪成立,該名男子亦涉嫌發布針對開槍的警員及其家屬的「起底」帖文。
此外,警方指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該名男子的住所和辦公室,檢獲曾用作發布相關訊息的電子通訊工具。
警方提醒市民,「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兩年。另外,干犯「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並導致該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