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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拘捕鄒家成及其律師共3人 指「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

國安處拘捕鄒家成及其律師共3人 指「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

【獨媒報導】警方國家安全處表示,周二(10月24日)早上拘捕3人,罪名為「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日前承認暴動罪、並因初選47人案還柙的鄒家成,其專頁晚上表示鄒為被捕人之一,另兩人為其律師。帖文稱鄒家成因早前被懲教署禁止收取書籍,有意去信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惟信件被阻撓送出,故改為透過律師寄出信件。

警方國家安全處今日表示,周二早上以涉違反《監獄條例》第18條「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在長沙灣區一間收押所(荔枝角收押所)拘捕一名正還柙的26歲男子,以及在港島區拘捕兩名分別29歲及30歲的女子,三人涉嫌在較早前未獲相關部門許可下,將一份文件攜離監獄。兩名被捕女子獲准保釋候查,本月下旬向警方報到。正在還押之被捕男子,將繼續由相關部門看管。

鄒家成晚上透過社交媒體確認,稱因早前被懲教署禁止收取書籍,故欲去信申訴專員公署投訴,但信件被懲教署阻撓,故透過律師送出信件。他在帖文確認兩名被捕女子為其律師,並附上被禁送入監獄的書籍,分別為台灣福智文化出版、作者為真如的《希望.新生》及《希望.新生2—心之勇士》。

鄒家成非首次被懲教署禁止入書,本月初他亦曾在社交媒體指被禁止收取德國作家史汪尼茲的《教養》一書,原因為書中名畫《維納斯的誕生》被指「裸露」。懲教署當時回覆《獨媒》表示不會評論個別個案,指根據法例,所有來自外間的書刊,若其内容或性質是不利於獄中任何在囚人士改過自新,或對院所的保安、秩序及紀律造成威脅,署方可將其扣起,不予派發。